《红楼梦》后四十回究竟是不是曹雪芹的原作,这是红学史上最大的公案。
据书商程伟元自述,他在寓居北京期间,多年坚持不懈,广泛收集曹雪芹《石头记》原著前八十回抄本,并陆续购得后四十回的残抄本,“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然“漶漫不可收拾”,乃约上好友进士高鹗“细加厘剔,截长补短”,终于修订完成了一百二十回《红楼梦》,散佚残缺的《红楼梦》终成完璧。乾隆五十六年(1791 年),《红楼梦》全书由萃文书屋以活字版刊印,后称“程甲本”。翌年,又大量改动前八十回的文字情节,对后四十回也有颇多修改,仍由萃文书屋发行,后称“程乙本”。从此,《红楼梦》小说以刊本形式流行,影响日益广大。
胡适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也是新红学的代表人物,著有《〈红楼梦〉考证》一书。他坚决不相信程伟元的话,认为不可能有那么巧的事,程伟元能偶然从收破烂的鼓担中淘到十余卷《红楼梦》。他坚定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原作,而是高鹗“伪托”补写的。他的依据只是一句话:“《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这句话是高鹗的一个同年写给他的一首诗中的一个注释。除此之外,他并没有更多的铁证。胡适博士一向以“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作为研究学问的原则,但在这件事情上,他仅凭一个孤证就下了“判词”,实在是太不小心了。而且即便是这个孤证,也是值得怀疑的。“补”是何意?究竟是续补之补,还是“截长补短”、补缀之补?这是值得“考证考证”的。
俞平伯是胡适的坚定拥趸。他不仅认同《红楼梦》系“自叙”说,也赞成胡适提出的《红楼梦》后四十回系高鹗续补的观点。他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矛盾之处很多,且水平相差甚远,是“光荣的失败了”,并认为“高氏之失败,不在于才力不及,也不在于不细心谨慎,实在因两人性格嗜好的差异,而又要强合为一,致一百二十回成了两橛,正应古语所谓‘离之双美,合则两伤’”。不过,在他即将撒手人寰之际,却似有所悔,用颤抖的手写下了这样的遗言:“胡适、俞平伯是腰斩《红楼梦》的,有罪。程伟元、高鹗是保全《红楼梦》的,有功。大是大非!千秋功罪,难以辞达。”一辈子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是“续作”“恶作”的俞平伯,在即将离开人世的时候,却亲手推翻了自己的学术观点,自责“有罪”。再想到新中国成立后对俞平伯“新红学”的批判,其间是是非非,恩恩怨怨,真叫人感慨万千。
对《红楼梦》后四十回持否定意见的还有一位人物,她就是著名作家张爱玲。她有一句名言,说人生有三恨: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三恨《红楼梦》未完。她认为《红楼梦》是一部未写完的作品,后四十回系他人伪作,并说:“《红楼梦》未完成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毫不掩饰她对《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批评和不满。张爱玲说她五岁时就开始读《红楼梦》,并 能够分辨出后四十回的种种不好来。五岁时就有如此高的鉴赏能力, 这只能说她是个文学天才了。
我们一般读者读《红楼梦》,是很难区分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异同、优劣的。别说五岁,就是五十岁,恐怕也很难讲出个子丑寅卯来。很多人之所以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是伪作、写得不好, 往往是一种迷信权威、迷信“定论”、人云亦云的结果。在一般读者看来,哪里有什么前八十回、后四十回之分?一部《红楼梦》,就是一个前后连贯、一气呵成的有机整体,不管是主旨立意,还是情节进展、人物性格、语言特色、艺术气质,前后都是一脉相承、 无有二致。读者喜欢的《红楼梦》,不是八十回的半成品,而是百二十回的全本。断臂的维纳斯可能有一种残缺美,但缺了三分之一内容的《红楼梦》,绝不可能成为一部伟大的作品。
事实上,从一般常识、常理看,后四十回是不可能系他人续作的。
其一,凡书都不能续。这句话是俞平伯说的:“我以为凡书都不能续,不但《红楼梦》不能续,凡续书的人都失败。”的确,从文学史上看,古今中外,从来没有一部优秀作品是“续”成的,文学史上没有这样的例证。文学强调个性,作者的思想、性格、语言习惯、文字风格,都会反映在作品之中,带有强烈的个性特征。所以续书是非常困难的。两百年来,续补《红楼梦》的书,为数甚多,诸如《后红楼梦》《红楼梦补》《红楼圆梦》《绮楼重梦》之类,但没有一部是成功的,这也印证了“凡续书的都失败”的结论。那么《红楼梦》后四十回是否是续作?胡适、张爱玲认为是,俞平伯早年认为是,到老了又反悔了。至于我们普通读者如何判断,那就要考验我们的文学能力了。
其二,续作者才情不够。《红楼梦》既是一部才情横溢的文学作品,又是一部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写作这样的书,既要作者有文学的才能,还要有高明的见识、广博的知识。作者自云创作此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花了十年的时间才完成,可见创作之难!原作者写一本书就需要如此长的时间,倘若后四十回真的散佚了,需要续补,那续补者需要花费多少的功夫、需要拥有多大的才情啊?要知道,不是四回,是四十回,占了全书三分之一的篇幅。工作量之巨、工作难度之大,实在难以想象。若说像高鹗这样一个才智平平的举人,只花了三年不到的时间,就续成《红楼梦》后四十回,是绝难让人信服的。俞平伯说高鹗续书失败不是“才力不及”,只是性格嗜好不同,这岂不反证了后四十回并非续作?
其三,艺术水平难分伯仲。《红楼梦》后四十回有些章节是写得非常好的,像潇湘惊梦、颦儿迷性、黛玉焚稿、魂归离恨等,都写得惊心动魄,感人肺腑,不知赚了读者多少的眼泪!这一点,即便是最坚定的反对派,也是认可的。总体来看,后四十回的情节发展,基本上是按照前八十回的逻辑推进的;人物的性格命运,也都符合前八十回的设定;语言风格也和前八十回保持一致。据说有研究者将前后的文字通过计算机进行比对,结论是出自一人之手。所以就艺术而言,是难以判断前后的异同与高下的。正如清张新之在《〈红楼梦〉读法》所说:“有谓此书止八十回,其余四十回乃出另手,吾不能知。但观其中结构,如常山蛇,首尾相应,安根伏线,有牵一发而浑身动摇之妙,且词句笔气,前后略无差别,则所谓增之四十回,从中后增入耶?抑参差夹杂入耶?觉其难有甚于作书百倍者。虽重以父兄命,万金赐,使闲人增半回,不能也。何以耳为目,随声附和者之多?”我们要相信自己的判断力,而不是人云亦云,“矮子看戏,随人说短长”。
批评者攻击、诟病后四十回最多的,就是“兰桂齐芳”、家道复初的问题。批评者认为这样写,根本背离了作者的创作设想,严重冲淡了小说的悲剧色彩,是最大的败笔。小说的结局应该是“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黛玉死了,宝玉焉能活着?不应该再写什么读书中举的事,应该把宝玉也写死,这样才符合作者的原意。是否符合作者的原意,这里姑且不论,但我们可以讨论一下什么样的结局才更有悲剧的力量。
如果按照一些批评者设想的,《红楼梦》的结局是贾府倒了,众人散了,宝玉也死了,这固然是悲剧;但这只是物理上、空间上“白茫茫”,还不是真正的悲剧。心理上、情感上的“白茫茫”,才是真正的悲剧。人虽然活着,但万念俱灰,形如槁木,心如枯井,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哀莫大于心死”,写出一个人的“心死”,比写一个人的“身死”更困难,对读者也更有冲击力。
在经历黛玉离世、亲人失散、家府被抄种种惨剧后,后四十回没有让宝玉“一死了之”,而是安排他和贾兰一起去参加科举考试, 并且居然双双高中。但是,小说并没有到此完结,宝玉最终选择离家出走,当了和尚。这种结局更加震撼人心。宝玉能够中举,说明他以前“非不能也,实不愿也”。他并非一块一无是处、无才无能的顽石,只不过他天性散淡,不喜功名利禄,平常不愿意留意科举应试。在离家出走之前,他决定“改邪归正”,参加科举,了结父母长久的心愿,以“不负师友规训之恩”。参加科举应该是宝玉在人间的最后一段尘缘。了却这段尘缘之后,宝玉毅然决然出家当了和尚。这种决绝态度,比起因“繁华”堕入“困顿”而萌生出家之念,哪一种更强烈、更有冲击力、更有悲剧色彩呢?“悲剧就是把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红楼梦》将宝玉出家安排在中举之后,正是深谙悲剧的真正内涵。洞房花烛、金榜题名,向来被人们视为人间至乐之事,但宝玉却视如敝屣、弃之不顾。人没死,心却死了,一切都没有意义,一切都了无生趣。这才是“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是最大、最彻底的悲剧。
鲁迅评论后四十回有一段话:“(高鹗)其补《红楼梦》在乾隆辛亥时,未成进士,‘闲且惫矣’,故于雪芹萧条之感,偶或相通。然心志未灭,则所谓‘暮年之人,贫病交攻,渐渐的露出那下世光景来’者又绝异。是以续书虽亦悲凉,而贾氏终于‘兰桂齐芳’,家业复起,殊不类茫茫白地,真成干净者矣”。鲁迅向来以独立思考著称,但在《红楼梦》后四十回问题上,显然是上了胡适的当了。虽然他的评论远较一些批评者客观,但他承袭了胡适的续书说,且认为续书的悲剧价值没有“茫茫白地”强烈,还是有失公允的。
所以,对于后四十回的问题,我相信可能就如程伟元所说的那么简单。他先是处处留心,集攒有《红楼梦》二十余卷;后“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便重金买下。由于这后四十回不是一次购买的,必然存在诸多错讹、缺失之处,所以邀请好友高鹗“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加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截短补长”补缀而成一百二十回全本《红楼梦》。也正因为后四十回是补缀完成,所以在个别地方会与前八十回有龃龉、矛盾、逊色之处,但瑕不掩瑜,不能因为这些个别的、局部的地方,就认定后四十回系高鹗伪作。雪芹若地下有知,见后人如此张冠李戴,指鹿为马,非要将他的著作权安在高鹗头上,并因此将对《红楼梦》有大功的高鹗、程伟元骂得狗血喷头、一无是处,他岂能瞑目于九泉乎?岂非哭笑不得乎?
刘学明,出版人,编审。曾担任中学校长,崇文书局、长江文艺出版社社长,现任知音传媒集团董事长。兼任中国期刊协会副会长,湖北省版协副主席。获评“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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