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民古玩网瓷器、玉器、古币、银元、字画、文玩杂项、博物馆馆藏、古董收藏、古玩收藏

黎志刚:辛亥革命前后的辫发风潮

  • 古籍
  • 2022年2月25日09时

引言


发型是研究日常生活史上的一个好题目,它不单表现时代风貌和民族风格,也是我们了解营造国族过程中一个很有意思的案例。


发式是可以用来区分阶级、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和婚姻地位的标志(symbol)。在民国以前,发型与礼俗、审美、权力(power)和文化意义(meaning)有关,特别与社会控制(control)有关。在中外接触时,外国人常用男人的辫子和女人的小脚作为中国落后的象征。在民国以后,男女发式成为识别保守和革命及进步的标记。发型也与民族认同、性别区分、时尚和社会变迁有关。


本文是希望从近代中国发型的变迁来探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中国革命和变迁中发型如何被时人想象为革命及非革命的标志。维新和革命党人如何从发式中去营造社会变迁的配套信念。本文亦探讨中国近代发型的改变如何影响人民生活方式和社会经济的变迁。作者希望透过中国近代的辫发风云来展示中国国民如何面对数千年来未有的变局。这一日常生活方式的突变也可启迪我们对国族营造过程中,个人如何适应变革倡导者的倡议。作者希望从“发式”这一件生活小事来反映大时代变动,中国人如何面对革命和变迁的冲击,这种国民心态改变与法国大革命时代的“杀猫”风云有很多雷同的地方。从国民风俗的转变,我们可以加深了解20世纪国人如何想象未来和改革者如何营造“迈向近代”的路向及看法。


中国古代发式风俗与变革


清代之前中国成年男女皆蓄全发不剪,挽髻于头顶上。男子于成年时,要参加一结发戴冠束巾的仪式。《礼记·士冠礼》对古代中国社会这一重要习俗有如下记载:“将冠者,釆衣紒”。汉郑玄在注疏中指出:“将冠者,即童子二十之人也。”男子于参加冠礼仪式后,对其头发十分重视,终身不敢毁伤。


女子的发式更是千变万化。一般而言,妇女的发式与其成长过程有关。几岁大的小女孩,把留长的头发左右分成两把,每把折两次,各用红绒线系上,成双孤髻。由双孤髻演变,每每把头发下端分散垂下,额前加刘海,或把头发梳成以三股编成两或一条长辫,并留有刘海。这一发式表示她仍是一女孩,显示其处女身份之特征。当妇女婚嫁时,她们有一上头仪式,由新娘母亲把女儿的长发结成一高髻。此时是从女孩变成成年女子的仪式。自此之后,她只能梳高髻。上述是对中国妇女的静态描述。在中国文人笔下,有数不尽描写妇女发式的文字。诸如坠马髻、芙蓉髻和凌虚髻的描述,足以显示中国妇女发式的多样变化。


为什么中国人对头发如此重视呢?这大概与儒家文化中“忠、孝”的礼教观念有关。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况且发式是区分国族分子的表征。孔子曾说过:“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在这一重视美发的传统中,只有社会异端才会断发。和尚和师姑以断发作为脱离世俗的表示。断发代刑的例子也屡见于史书之中。总括而言,蓄全发是明代以前中国社会的典范(norms)。


中国汉族珍惜“发肤”的礼俗在明清之际受到第一次严重的挑战,当满族入主中原时,曾多次下达“削发令”,要求中国男子剃发留辫。亦即把头颅四周的头发全部剃掉,而把高髻放下,结辫下垂。这一发式与汉族的礼俗有很大的冲突。清政府在推行削发令时,当然会引起汉族强烈的反抗,因为发式是一个识别国族和文化认同的标记。


清政府在改朝换代之际就不惜用强制手段要求汉民族认同满族的衣冠及发式。为强制执行“削发令”,即颁布有“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严令。清代剃发匠把蓄发者剃头,如有反抗,即杀之,并悬其头于担竿之上。中国江南地区的汉民,竟有不少义民因不肯削发而失去脑袋。在严刑威迫下,汉族终于完成了第一次发式革命。发型改变是归降标准。中国男子由“蓄发”传统转为“剃发”的习俗。


当汉族习惯于这一辫发风俗之际,250年之后,中国也来了另一次辫发风云。中国近代的发式变革正是下文探讨的重点。


近代维新及革命分子对新发型的想象


在中国近代的民变、维新和革命运动中,发式成为一个共同关注的大问题。1850~1864年的太平天国革命运动,头发成为一个改朝换代的标记。在营造新国族的过程中,太平天国规定“男子一律不剃头,留长发,以五彩丝绒,编成绦子,系扎发根后,将发挽髻,以所余之绦盘于髻上,似前代束发盘髻于顶之古装……或有扎网巾及披发者”。由于太平军发式是把辫子散下,亦即披散长发,因此在清代文献中常称他们为“长毛”。太平军的“长毛”发式也随其战败而消失。


然而中国人的头发问题却没有因太平军的平服而熄灭。在中外接触时,头发常成为一个外国人注目的问题。在西方传教士及学人的著作中,中国人的辫子也成为他们记载的对象。早期的中国使臣、留学生、出国华工及商民常在国外受到辫发之辱。有些学生在出国前即剪去辫子,有些则在国外把长辫割掉,向外国衣冠看齐。也有些为顺从侨居地的法律,把辫子剪掉。1873年5月26日三藩市颁布一辫律,把关在监狱中的中国男子辫子剪去。在日治时期的台湾,日本政府也迫令台湾侨民剪去辫子。这一剪辫风潮由最初的个案到20世纪初期的集体剪辫大会,有一量变的趋势。


但中国留学生及侨民回国时,他们首先碰到的是辫子问题。他们往往到假发市场去购买一假辫。鲁迅笔下的假洋鬼子正好详细记载当时剪辫健将们的苦境及他们复杂的心理矛盾。


在19世纪末叶,海外华侨常讨论辫子问题。1899年5月22日及23日《叻报》敏求斋主人的《辫通议》,即其中有代表性的一篇。文中指出:


客岁生长叻地华人,有倡议割辫者,推其原委,因前年中东一役,中国大为小败,遂被泰西各国为鱼肉:俄租旅大,英租威海、九龙,德占胶州,今意又索松门湾。中国军务不振,无敢违抗,有求必应,以致疆土日渐削亡,而倡议者引以为耻,遂兴割辫之议,以示不服清朝。惟议论多次,终难如意,参事局于风俗有关,亦为集议。局员陈君若锦宣言于众曰:今生长本埠华人有割辫之议,倘诸君以为是,则勿具论;如诸君意为不合,本局则当设法力止倡议之人,庶免惑乱人心云。叻督闵制军,恻隐为怀,谓华人欲割发辫,所见亦是,然不必欲远乃尔。仁人之言,其利甚溥。按闵督之意,则谓:中国虽被外辱,而其国犹未尽灭,周德虽衰,天命未改,为子民者,只宜安守本分而已。迨后,未知参事局否有设法禁止,然割辫之议,亦不复得而闻矣。


迨去月工部局员陈君清端,东游过贡,谓我叻生华人,多欲割弃发辫,君意如何?余曰:亦可,但未申割辫之后,将遵何教,穿何国衣裳?曰:仍遵儒教,衣华装,论及帽鞋,则中西均可。余曰:否、否。生长叻华人之戴西帽、着西鞋者,十居八九;且动作行为,多染西人气习。为父兄者,亦不使子弟学习华书;所幸者,衣裳未改,是因背后尚有一辫耳。窃恐弃辫之后,不喜再衣华装,变成西人模样,甚即敬天法祖,不知谓何,三纲五常因而坠地,是则先圣之遗规,祖宗之血食,必一旦因之而折,有伤风教,良可哀也。故余曰:不割为佳。陈君闻之,似有所会。近日,余君进生又示阅一书,云系叻人所著,此书乃印泰西文字,而作巫来油语者,书中立说,不外劝人割辫,向则以西文改为巫文,今义欲以华人变作西人,前后两事,皆生长南洋华人所为,作俑者,其无后乎?又观书中,有二像:一有长辫者,为清人;二留全发者,为汉人,而何以书中之言,则劝人割辫,竟成汉不汉,清不清,四海茫茫,此身安属?故鄙意诚不解作书者之意见,究竟如何也。夫割辫之后,欲为何国子民,书中并未明言,但云,日本人多以割发,而人之视己,仍是日人。独不思日人之割发、西装,是出其君主之命。如我清人留辫,皆奉朝廷之制度也。又云:华人客于新金山,亦有割辫人之视己亦是华人,不知客金山者,是因娶西妇为妻,如不割辫,恐为西妇所不容。是若南洋各岛华人之娶巫来由妇而割辫割势,入其籍隶者,因女色而割也。又谓:生长南洋妇女,皆服番装,人之视己,亦是华人,未见目为番妇者。噫!是何言也。


若论生长南洋华妇,从头至脚,周身都是巫来由番装,此等服式,据理直评,诚不合式,止宜设法改服华装,始见端正,亦且美观。且世有一种人,名曰回回,此等回人,如生长中国属土,则有辫若华人;如生长彝地,则无辫。然皆遵回教,以毛业末为圣人。南洋父老往往责骂子弟之疏于礼义者,曰真那回回;译我中国语,意谓华不华,彝不彝之数,莫如回回,今欲割辫而穿华衣,非回回而何?吾知堂堂华人,必不屑步回回之后尘。静言思之,此辫虽劣,未可割弃。但奈一人之辩论,难夺大众之所好。退而思之,辫线一物,诚不便于人者四。夫毛发繁多者,其味臭恶,纵使逐日梳发,亦难洁净,欲散而濯之,必需半天工夫,一不便也。坐卧之时,恒为辫线所阻,二不便也。上落马车、大车,及机器处,多为辫线所误',三不便也。最衰者,衙役捉拿时,每执辫末,牵如犬豕,四不便也。由是论之,则此长辫固不能留之一刻,虽然,上有天地君亲师,下有仁义礼智信,乘此未割之时,要宜防患于未然,计及后来,庶免有失本源,而后可割也。是以不揣固陋,婉转商酌于倡议割辫者。


惟今之计,似宜由倡议者,及诸同志数十人或数百人,聊禀英皇,求添新律两条:其一,凡我华人,不论生长何地,士农工商,倘有喜入英籍者,如愿割辫,政府可准入籍;入籍后,无论身居何地,皆归英官保护,在英官亦当如英人,一律看待,不得异视。如是者,则凡割辫之人,已算为英国管辖之华民,辫可割也。其二,英政府可准英籍华人设立一会,名曰自新会,殆寓去恶自新之意。


该会的会员只开放给“愿割辫入英籍者”,而“留辫”者则“不可入会”。该会会员全留短发,遂改新装。


上引敏求斋主人的主张是他个人对蓄辫发带来的各种不便之分析。他的想象虽然没有营造国族之成分,但他的主意确实反映不少中国侨民在归化侨居地时所遇到的衣冠问题。上述建议对欲归化英籍的中国侨民求得一思想解脱。这发式背后也有“华夷之别”的内涵于其中。


近代中国主张变法的领袖多提出“断发易服”之议。中国第一任驻英公使郭嵩焘对俄皇彼得大帝剪发的事例有正面的论述。不少中国维新及革命分子也注意到日本改装易服的过程对日本现代化的影响。“断发易服改元”正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改良和革命分子共同想象的一个变易对象。他们的主张多与配套式的发型革命有关。


谭嗣同在《仁学》四十四卷中指出:“故中国士民之不欲变法,良以繁重之习,渐渍于骨髓,不变其至切近之衣冠,终无由声耳听闻,决其志虑,而咸与新也。日本之强则自变衣冠始,可谓知所先务矣。乃若中国,大有不可不亟变者,薙发而垂发辫是也。姑无论其出于北狄鄙俗之制,为生人之大不便;吾试举古今中外所以处发之道,听人之自择焉。处发之道凡四,曰‘全发’中国之古制也。发受于天,必有所以用之,盖保护脑气筋者也。全而不修,此其所以长也;而其疾则有重月追之累。曰‘全薙’,僧制是也。清洁无累,此其所以长也;而其病则无以护脑。曰‘半剪’西制是也。既是以护脑,而又轻其累,是得两利。曰‘半薙’,蒙古、鞑靼之制是也。薙处适当大脑,既无以蔽护于前,而长发垂辫,又适足以重累于后,是得两害。孰得孰失,奚去奚从,明者自能辨之,无俟烦言而解矣。”


康有为于1898年9月5日上的《请断发易服改元折》是维新派对“断发”的重要政策性文献。文中指出:


奏为请断发易服改元,以与国民更始,窃维非常之原,黎民所惧,易旧之事,人情所难。自古大有为之君,必善审时势之宜,非通变不足以宜民,非更新不足以救国,且非改视易听不足以一国民之趋向,振国民之精神。故孔子于《礼》通三统之义,于《春秋》立三世之法,当新朝必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而汉武帝当守文之中世,定礼乐而改历服,魏文帝承祖宗之强威,迁都邑而易服色,皆以更新善治,为法后世。若夫当列国争强之世,尤重尚武,欲举中国儒缓之俗,一变致强,其道尤难,故赵武灵王将有事于灰胡,则变服而骑,齐桓公将欲有事于中原,则易短衣而霸,而魏文帝、赵王父变其国俗,易其祖旧,父兄群臣,守旧之彦,哗言力争,而二主终独断行之,遂致治强,英风霸烈,焜耀无尽,岂非善得通变之宜哉?然是四主者,所遇之世,尚非迫于必变之时也。今则万国交通,一切趋于尚同,而吾以一国衣服独异,则情意不亲,邦交不结矣。且今物质修明,尤尚机器,辫发长垂,行动摇舞,误缠机器,可以立死,今为机器之世,多机器则强,少机器则弱,辫发与机器,不相容者也。且兵争之世,执戈跨马,辫尤不便,其势不能不去之。欧、美百数十年前,人皆辫发也,至近数十年,机器日新,兵事日精,乃尽剪之,今既举国皆兵,断发之俗,万国同风矣,且垂辫既易污衣,而蓄发尤增多垢,衣污则观瞻不美,沐难则卫生非宜,梳刮则费时甚多,若在外国,为外人指笑,儿童牵弄,既缘国弱,尤遭战侮,斥为豚尾,出入不便,去之无损,留之反劳。断发虽始于热地之印度,创归尚武之罗马,而泰伯至德,端委治吴,何尝不先行断发哉?夫五帝不沿礼,三王不袭乐,但在通时变以宜民耳。故俄彼得游历而归,日明治变法伊始,皆先行断发易服之制,岂不畏矫旧易俗之难哉?盖欲以改民视听。导民尚武,与欧、美同俗,而习忘之,以为亲好,故不惮专制强力易之也。


康有为用发辫与近代机器之世不容来做理据,他以对中国工业发展前景的想象,作为他断发的主张。康氏的断发建议,与其易服及更改历法有一配套的理念。他的断发主张是他营造新国族结构中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


在革命分子及领袖方面,对满族的发辫更大加斥责。邹容、陈天华、章太炎更是其中的佼佼者。陈天华在1904年冬至1905年11月的《狮子吼》一文及邹容的《革命军》中重新想象清初的薙发大屠杀的惨况。邹容在《革命军》一书更指出:“拖辫发,着胡服,躅踯而行于伦敦之市,行人莫不曰Pig tail(译言猪尾),Savage(译言野蛮)者何为哉?又躅踯而行于东京之市,行人莫不曰チヤソチヤソボツ(译曰拖尾奴才)者何为哉?嗟夫!汉官威仪,扫地殆尽,唐制衣冠,荡然无存。吾抚吾所衣之衣,所顶之发,吾恻痛于心。辫发乎!花翎乎!红顶乎!朝珠乎!为我中国文物之冠裳乎?抑打牲游牧贼满人之恶衣服乎?我同胞自认。”邹容及陈天华的作品对革命党人有深远的影响。章太炎于1900年8月所撰的《解辫发》更从古典中找理据。文中指出:


《后汉书·西南夷传》:哀牢夷种人,皆刻书其身,像龙文,衣箸尾。尾者,其今满洲之辫发乎?《汉书·终军传》:解编发,削左衽。师古曰:编读曰辫。斯其来远矣。


支那总发之俗,四千年亡变更,满洲人,始剃其四周,交发于项,下及髋髀。一二故老,以为大辱,或祝发箸桑门衣以终。《通典·乐》六:天竺乐,乐工帛丝布,幞头巾,白练襦,紫绫裤,绯帔。舞二人,辫发,朝霞袈裟,若今之僧衣也,行缠碧麻鞋。据此,是天竺亦有辫发。其言若今僧衣者,只指朝霞袈裟耳。又今印度人皆幞头而不辫发,然则舞时偶一用之,平日则否,故乐工仍不辫发也。盖冠簪高髻之饰,既不可复,则宁尽毁之以章吾志,其情隐矣。其后习夷俗久,耏鬓垂亂,以为当然,亡所怪愕。日本人至,始大笑悼之;欧罗巴诸国来互市者,复蚩鄙百端,拟以豭豚,旧耻复振。然士人多要幸儋石之禄,犹前却持两可,未尽芟夷也。


共和二千七百四十一年秋七月,余年三十三矣,是时满洲政府不道,戕虐朝士,横挑强邻,戮使略贾,四维交攻,愤东胡之无状,汉族之不得职,陨涕涔涔曰:余年已立,而又犹被戎狄之服,不违咫尺,弗能剪除,余之罪也。将荐绅束发,以复近古,日既不给,衣又不可得。于是曰:昔祁班孙、释隐玄,皆以明氏遗老,断发以殁。《春秋·穀梁传》曰:吴祝发。《汉书·严助传》曰:越劗发。晋灼曰:劗,张揖以为古剪字也。余故吴、越间民,去之,亦犹行古之道也。会挚友以欧罗巴衣笠至,乃急断发易服。欧罗巴者,在汉则近大秦,与天毒同柢,其衣虽迮小,方祫直下,犹近古之端衣,惟吾左辅之日本,亦效法焉,服之盖与箸桑门衣无异趣云。《传》曰: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由是萌芽,令他日得端委以治《周礼》,固余之志也。昔者,《小雅》诗人,闵宗周危乱,发愤而作,始之以流水之朝宗于海,而终之以邦人诸友谁无父母。呜呼!余帷支那四百兆人,而振刷是耻者,亿不盈一,钦念哉!




从行为上,革命党人早有剪辫易服的行动。孙中山及陈少白等于1894年即剪掉辫子,故时人称他们为“无辫仔”。然而革命党人的发式是多样化的。陈天华的发型是以明代的发式作为依据,他代表的是散发型。当时也有文人以散发生作笔名。所以散发也是一种更易的“发型”模式。此外,冯自由在《革命逸史》上记载毕永年削发记事。毕氏因愤慨含羞诸友,见利忘义,因而削发为僧。中国男性发型的革命性变革是在辛亥革命期间的剪辫风潮中完成的。


中国近代的辫发风云与社会经济的变迁


辛亥革命的成功加速中国近代男性的“发型”革命。1911年10月底革命军临时政府成立即下一剪发令。黎元洪都督首先剪辫,他并晓令军政府警政官员3日内剪去辫子。但革命初期,军政府并没有限令绅商士民剪发。


在清廷方面资政院于同年11月奏请剪发不易服,内阁于12月初议决资政院奏请剪发不易服折,准人民自由剪发,但不加强迫,也不降旨实行。当时北京大员很多已剪去辫发,唐绍仪亦在内。


到临时政府成立后,辫发问题立刻提上议程。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于1912年3月5日发出《临时政府公报》第29号,规定令到之日限20日,军民一律剪掉辫子。这道剪辫令如下:


满虏窃国,易于冠裳,强行编发之制,悉从腥膻之俗。当其初,高士仁人,或不屈被执,从容就义;或遁入缁流,以终余年。痛矣先民,惨遭荼毒,读史至此,辄用伤怀。嗣是而后,习焉安之,腾笑五洲,恬不为怪。矧兹缕缕,易萃霉菌,足滋疾疬之媒,殊为伤生之具。今者满廷已覆,民国成功,凡我同胞,允宜涤旧染之污,作新国之民。兹查通都大邑,剪辫者已多。至偏乡僻壤,留辫者尚复不少。仰内务部通行各省都督,转谕所属地方,一体知悉。凡未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尽。有不遵者,违法论。该地方官毋稍容隐,致干国犯,又查各地人民有已去辫尚剃其四周者,殊属不合,仰该部一并谕禁,以除虏俗,而壮观瞻。此令。


这一道剪发令一下,大部分商民立刻将发辫剪去。有的在剪发大会中与数千人集体把发辫剪掉,表现出一种营造国族的仪式。有些却被手持利剪的军警以强制方式剪去。在1912年初,辫发的剪与不剪,立刻成为革命与不革命的标志。新政府也用强制手段来速成改朝换代的“剪发令”,因为剪发是新国族的标记。在革命政府的推动下,促成了中国男性剪发运动的高潮。


在革命战争中,辫子成为区别敌我的标记。下面的战争简讯即为一例:“自汉口至武胜关,其地之人民类皆鸠形鹄面,衣衫褴褛,身上几无一完全之衣服者。其遭北兵焚掠之惨可想而知。惟头上已全割辫寔无一条辫子之留。至武胜关北,则不然,貌颇丰润,衣服亦稍完备,而头上辫子则条条皆有,富无一人割辫者。此中界限极为分明,几若有鸿沟之界划者,真革命当用兵力不其信欤,然而其受兵燹之惨状亦可悯矣。”《申报》也记载东三省士绅有割辫而被杀的事件。“今奉督赵尔巽及汴抚齐耀琳将其境内无辫者妄行捕拿,残杀无辜,大伤人道。请即电袁内阁及北军各统领,将北五省及东三省之剪辫者一律保护,并将曾拿获嫌疑者亦概行省释,以免误会,而存人道,大局幸甚。”因此在南北议和中,辫子成为谈判的条件之一。《申报》记有广东陈都督致北京袁世凯的电文中要求辫发之剪除。电文指出:“考剃发垂辫非我旧制,南省人士向起义后已革除。北军即赞共和,亦宜归一致,请即下令限期剪辫,以为北方士民倡。”这可见辫子是新国族的标记。


在剪发风潮下,“辫子”成为各大报章的热门话题。各报常以诗歌、花边新闻及时评来讨论辫子。我们可以从各报章的立场及他们所用的语言来分析时人对辫子观念的改变。


《上海时报》于1911年11月16日载有剪辫子诗:“谁人竟剪辫子去,此地空余光郎头。辫子一去不复返。此头千载空悠悠。”12月11日该报的时评更讨论“剪辫之四不自由”。在立论上可见《上海时报》对辫子问题是处于中立或偏帮满族的立场。然而在1912年后,该报在滑稽余谈中对辫子所用的语言已有明显的改变。报中已用“豚尾”、“龟尾”等语言来形容辫子。可见报刊办事人已倾向剪辫的立场。报刊的立场,对民众的观念有一定的影响。


从报刊中我们也可看出不少反对剪辫的言论。有些孝子以孝道来拒绝剪辫。段祺瑞的军队也因自由剪辫的上谕而大哗:“纷纷聚议云:我等既得汉口,又得汉阳,何须剪去辫子,以投降革命党乎,如要我等剪辫子,我等即回家去。”强迫剪辫常酿成民众冲突。有些更拟设立留辫同志会。或到租界避剪发的风潮。最有趣的是良弼临死之先,命其妾把从前剪去之辫发俟其死后作殉葬之品。这是重视满洲国粹之意。良弼之“殉辫”是把辫发与国族认同连在一起。他的“殉辫”可以说是“生从死不从”的表现。


在剪辫风潮中,一些革命党人有其财政上的考虑,在革命过程中有人提出“辫子捐”,组织“捐辫助饷社”,并以广告助饷剪辫。他们计算过若中国2亿男子剪下辫子,可卖到假发市场,因而帮助临时政府解决其财政困境。


除了剪发助饷之外,剪发也带来经济结构的转变。首先传统理发匠被新式理发匠所代替。在剪发过程中,也带动国人对梳子、镜子及帽子等理发用品的需要,另一方面,大量的头发供应,可以影响国内外的假发市场。此外,一向不能打入中国市场的西方纺织品也因中国男子头发革命而能进入中国市场,这完全是辫子与西服的不协调,而新式发型有助西服输入中国市场。


衣服与发型的配套在近代中国的销售市场上产生巨大的变化。由于篇幅关系,本文只就发型与社会变迁做一简论,待日后有深入研究后,再做详细讨论。


结论:营造国族与中国近代的发型问题


男子剪辫,女子去发髻是19世纪末20世纪中国发型变革的标志,在这一场发型革命中,维新及革命分子对新发式的想象及共和国对国族的营造是促成近代发型转变的动力。在结语中我会接下来讨论两个相关问题:妇女的发型改革与男性的发型革命有何区别?此外,为什么曾主张断发的维新分子会在割掉辫子的中国做出留辫的反响?这两个问题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发型改革与国族营造的关系。


辛亥革命期间,有妇女要求剪发而被总督所处罚,指出头发是男女区别的特征。这可说是时人对妇女发式的一般看法。“五四”前后,妇女剪发与烫发的兴起是与摩登(modern)看齐的表现,其中也有营造国族之意。巴金的小说《家》,有一段对妇女剪发过程的深刻描述,当中反映士绅女儿在剪发过程中所受到的压力。妇女的剪发运动与国民革命及共产党营造的新女性有关。很多革命回忆录都有女革命家剪发的报道,例如向警予和丁玲。妇女的发型变革在抗日战争、“文化大革命”和目前中国的经济改革中促成女性发型的改变。在20世纪初妇女发型与革命和现代化接上了头。


在辛亥革命后,康有为、陈宝琛、辜鸿铭、王国维等成为蓄辫斗士,辫帅张勋也闹出一场辫子军复辟的政变。在时人兴起剪辫的风潮中,为何他们这批有识之士会坚持己见,作为卫辫之士呢?这批蓄辫斗士,有些是曾主张剪辫的健将,其他也多是饱学之士。当中的原因当然很复杂,但文化和国族的认同是其中一个主要因素!这些怪而不怪的发型现象在割掉辫子的中国延续了一段岁月。到溥仪剪掉了他的辫子才把这满洲国族的辫发形象瓦解了!


19世纪末中国发生过一场翻天覆地的大变动,中国人的发型问题成为时人想象和国人营造国族的对象。本文只是一初步探讨,有待日后做进一步深入的研究。


本文原为2005年8月在青岛召开的“首届中国近代社会史国际学术研讨会”的论文,收录于“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集刊”第二辑《近代中国社会与民间文化》中


Copyright © 2021.Company 全民古玩网QVIP.NET All rights reserved.全民古玩网加密货币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