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苏州博物馆对于本馆和西馆的基本陈列和临时展览,安排志愿者讲解员为观众提供免费定时的讲解服务(具体参见相关公告);安排专职讲解员开展有偿讲解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可至苏州博物馆官方网站查询);提供有偿语音导览服务和智慧导览服务。
第二条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提高宣传质量和水平,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在苏州博物馆本馆和西馆组织讲解活动。
第三条
有关单位和团体确因工作需求要在苏州博物馆本馆和西馆内组织讲解活动,须在苏州博物馆官网下载并填写《苏州博物馆讲解活动申请表》(见附件一),提前3至4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苏州博物馆审核(邮箱地址:kfglb@szmuseum.com),同时还须提交讲解词、申请人(讲解人)单位证明(见附件二)、申请人(讲解人)身份证(电子版)。
如申请人是旅行社委派的导游在馆内开展业务讲解,还需提交本人的导游证(电子版)和参观当日的旅行社导游任务单(电子版)。
每次的讲解活动都需单独申请审核,待审核通过后,苏州博物馆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审核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第四条
审核通过的讲解活动,申请人(讲解人)及其团队应按照苏州博物馆实名制预约及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入馆。
第五条
审核通过的讲解活动,申请人(讲解人)须于当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博物馆大厅服务台领取《苏州博物馆临时讲解证》。讲解期间,须将讲解证件悬挂在胸前显著位置。讲解结束后,应及时归还讲解证并取回有效身份证件。
第六条
讲解人必须严格按照审核的讲解词讲解,向观众传播准确的文物知识。严禁对讲解内容进行随意捏造和编造,以增加趣味性为由进行不实讲解。
第七条
讲解人讲解时需使用团队语音助手设备,不可使用扩音设备,不可大声喧哗,影响其他观众的正常参观。
第八条
讲解人带团进入展厅后要保持文明礼让,严禁对其他观众进行驱赶,严禁长时间占用文物最佳观赏位置进行讲解。讲解人须对自己的团队进行秩序约束,严禁喧哗,严禁聚集。
第九条
讲解人必须服从苏州博物馆有关规定和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凡未经许可在苏州博物馆内组织讲解活动的,或已获批准者不服从馆内工作人员管理的,有权终止其讲解并劝其离馆。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苏州博物馆。
附件:
附件1:《苏州博物馆讲解活动申请表》.docx
附件2:单位证明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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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为确保文物安全和参观秩序,营造馆内良好环境,苏州博物馆实行实名制分时预约参观制度。观众可通过官方渠道(苏博官网或微信小程序)提前一至七天进行预约,并了解具体参观政策。
预约方法
长按识别小程序码
前往个人预约
预约系统入口分为本馆(东北街204号)和西馆(长江路399号),请观众注意区分,分时段预约参观,并于预约时段内到馆。
实名入馆
疫情防控期间,到馆观众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未办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须出示户口本),同时核验个人“健康码”和“行程码”,显示绿色方可入馆。观众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排队和参观时请保持1.5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入馆前须测量体温,如有体温异常者(≥37.3℃)或有咳嗽、气促等异常现象者谢绝入馆。
疫情防控
根据苏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落实14 天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低风险地区(行程码带*)来苏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测温。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观众谢绝入馆。
更多疫情期间政策更新可以查看公众号“苏州疾控”“苏州健康”发布的相关推文,或前往苏州博物馆官网查看最新公告。
(http://www.szmuseum.com/News/Index/Dynamic)
行李寄存
如有大件行李物品,本馆(东北街204号)观众请至正门对面观众服务中心,先寄存,后入馆;西馆(长江路399号)观众请至馆内观众服务中心(正门北侧)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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