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竹峰:从鲁迅的书法谈起
鲁迅在矿路学堂的毕业文凭(执照),鲁迅以一等第三名的优异成绩毕业谈鲁迅之前,先说其书法,我喜欢鲁迅的书法超过他的文章。读鲁迅书法,有种特别的味道。五四那帮舞文弄墨的人大多精于书道,但鲁迅的书法还是显得不同。朝玄虚里说,他的书法里有中国文化人独特的血脉和性情。
鲁迅写字,落笔非常有力度,又非常无所谓,无意于书,也不屑取法。感觉是随随便便找来一张纸,轻轻松松拿起一支笔,慢条斯理地蘸点墨,一路写来,非常艺术,又非常自然,这大概和长期抄习古碑有关。鲁迅各个时期的手迹,刚硬直接者有之,认真偏执者有之,倔强可爱者有之,风流俏皮者有之,幽默含蓄者有之。鲁迅的书法就应该是那样的,古雅厚重,又不失文人气。鲁迅书法倘或写成郭沫若体,浑朴华美是够了,但敦厚不足。写成茅盾体,的确遒劲有力,笔墨间却又缺乏意趣。要是他写于右任那种,或者像李叔同那种,虽有古风,毕竟还不像鲁迅。康有为的字纵横奇宕,梁启超的字俊俏倜傥,郁达夫的字古朴飞逸,许地山的字有灵动的拙,都称得上书法大家,但统统不像鲁迅的书法那样古又非常新。鲁迅的书法,配他的人,配他的文学,配他的脾气,配他的长相,配他的命运,配他的修养。如果鲁迅一笔王羲之的字,一笔颜真卿的字,一笔米芾的字,一笔八大山人的字,一笔郑板桥的字,一笔曾国藩的字,那样远不如今天我们看到的这样熨帖。鲁迅的书法是可以代表中国、代表民国、代表五四精神的,如果说毛泽东的书法是一览众山小,鲁迅的书法则是会当凌绝顶。从鲁迅的经历看,一个人是否有所作为,开始做什么并不重要。鲁迅先学医,继从教,后从文,终在文学路上走到极致。观其生平,专业写作时间并不长,《狂人日记》发表的1918年,已经是三十七岁的中年人。中年人撑伞避雪,积累了一肚子经验。鲁迅生活的年代,有人挨打,有人被暗杀,有人被关进了牢房,鲁迅也避难也逃亡,从来不是风尘仆仆,不是丧家之犬,衣衫干净,步履从容,面带微笑地从北京到厦门,从厦门到上海,真不行,躲进租界的小楼。这正是人世事洞明处。读鲁迅的那些杂文,就知道他的老辣。鲁迅有段评价胡适与陈独秀的话,变一下用来评价周氏兄弟也蛮合适:假如将韬略比作一间仓库,鲁迅的那门半开着,里面有几支枪、几把刀,你看不清楚。周作人是紧紧地关着门,门上什么也没有。有些时候,鲁迅如同设空城计的诸葛亮。鲁迅不大容易读。读他的著作,倘或先读三五本鲁迅的传记,抑或年谱,可得佳境。身世是作品的底色。鲁迅从文,多少与心性有关。医学枯燥,教学乏味,以鲁迅后来杂文中流露的个性看,他是做不了医生的。鲁迅的文章,按照我喜好程度,序跋第一。鲁迅的序跋之美,古今第一,尤其自序以及后记,文字结了晶,除了文辞之美,更有思想之深。思想是枯燥的,到了鲁迅序跋里,却转换为气,也就是说鲁迅将思想之力消化成文章之气。以《呐喊》自序为例,有真性情,有大境界。有真性情者,多无大境界;有大境界者,常乏真性情。明清小品有真性情,无大境界。我只有在先秦的文章里读见了真性情、大境界,我只有在晋唐的书法里看到了真性情、大境界。鲁迅打通了先秦到明清的文学之路。鲁迅的深刻有厚重的传统文化作为底蕴,现代作家只有他一个人能常读常新、温故知新。他的很多文章,读了二十遍以上还觉得像刚泡的铁观音一样醇厚。这些年隔三岔五就会读读鲁迅,读《故事新编》《朝花夕拾》《野草》。鲁迅的文学,是新旧交替时候的奇峰陡起,在一种文化行将衰落,另一种文化生机勃勃时突然拔地而起的孤峰,这是上天对新文学的怜爱。试想,如果鲁迅缺席,整个现代文学将会多么冷寂。鲁迅是学不来的,为人学不来,作文更学不来。这些年我写了几本书,不少人表示喜欢我的作品。有次无意中看到一个读者在我的书上密密麻麻写了成千上万条的批注,我很得意的。但一想到鲁迅文章,得意马上烟消云散。新文学以来,打心眼佩服的,数来数去,实在也只有鲁迅、周作人几个人。鲁迅本质上是一位学人,一个书生,一生用毛笔写作,尊奉有信必复的古训,收藏精美的笺纸,喜欢传统的书画,喜欢旧书,喜欢拓片,对于书本有洁癖,自称“毛边党”,极具有浓郁的文人气息。但鲁迅又对古董、书法、绘画这些旧文人的把戏,持有警惕。偶有娱情,才买一点碑帖笺谱之类把玩,即便是喝茶这样的事情,也与周作人“纸窗瓦屋” 的境遇完全不同。对鲁迅而言,吃是充饥,饮是解渴,穿是求温,并非一味闲情雅致。鲁迅更多时候生活在一个夜读时间里,翻他日记,买书是重要花销之一。鲁迅是极少数能让文字与思想共同抵达美学内核的人,有思想上的深刻,也有汉语上的深刻。有些人的文章,着力之深,的确让人望洋兴叹,但文字欠佳,读后觉得遗憾。有些人的文章,美则美矣,却总担心这么柔弱,会不会容易夭折,会不会长不大。鲁迅的文字,个性光芒万丈,华丽柔媚是有的,厚朴稚拙也有的,尖酸挖苦是有的,豁然大度也是有的。一方面让文字乘鲲遨游,一方面让思想大鹏展翅。花言巧语是鲁迅的文字风格,我不断阅读鲁迅,更多是对花言巧语式白话文的沉迷。记忆中在乡下,老中医塞给病人药包的时候也拿几块老姜,说是药引子。药引子,引药归经之用也。鲁迅也真是药引子,这么多年,鲁迅的脸谱不断在改变,这是鲁迅生前的伟大,也是他死后的悲哀。鲁迅是中国文化的一个异人,似乎是必然,又好像是偶然。杂文成就了鲁迅,也毁了鲁迅。以他的眼界、才华和学养,写杂文大材小用、暴殄天物。当然,我只是把鲁迅和鲁迅相比。鲁迅去世后,有人写文章说可惜在他的晚年,把许多的力量浪费了,而没有用到中国文学的建设上。与他接近的人们不知应该爱护这样一个人,给他许多不必要的刺激和兴奋,怂恿一个需要休养的人,用很大的精神,打无谓的笔墨官司,把一个稀有的作家生命消耗了。这样的话里面有份懂得与关爱。鲁迅是在乎自己文章的,也在乎在文坛的声名。身为文人,太在乎别人对他的评价,太在乎别人对他作品的看法,免不了卷到一些没有必要的争议中,最后陷入漩涡。这一点,周作人显然要豁达得多,很少参与各类纠纷。鲁迅是自负的,周作人也自负。鲁迅会维护自己,甚至绝交。看不惯的事,写文章批评,不顺眼的人,写文章讽刺,连落水狗都要痛打。周作人却不屑维护自己的形象,由你们说去,只要自己自在,即便后来落水,也不做太多解释。鲁迅去世得早了,从《野草》开始,到《朝花夕拾》,然后是《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每篇都是游戏文章的妙品,不动声色,一些小议论,点到为止。鲁迅晚期的杂文,早期思想中偏激和驳杂的地方也已逐渐理顺,心灵自由,下笔左右腾挪,写作回归到写作本身,借文字愉悦身心。时常一厢情愿地想:如果再给鲁迅十年时间,白话文将会出现一个多么迷人的世界。孙犁说文章最重要的是气,鲁迅文章的气是热的,散发着勃勃生机。对于这个生活在民国年间的文人,我常常产生一些遐想。走在深秋的北京或者上海,月色淡淡,灯光朦胧,路过鲁迅先生的楼下,远远地看着朦胧在纸窗上那个握笔写字或者读书闲谈的人影,久久伫立,看一眼再看一眼,直到灯灭。然后返回栖身的小屋,读读《孔乙己》《阿Q正传》……当然,这只是遐想。倘或能潜回到过去,会不会去找鲁迅呢?还是不会吧。读他的书,在字里行间寻找文学上的亲近,这样就很好。鲁迅像山,看看就在眼前,顺道爬上去,到半山腰才发现这山太高,好不容易到山顶了,又发现是群山。1936年10月18日,天还没亮,鲁迅病重。深秋的上海凉意浓浓,倘或没什么紧要事,很多人宁愿在暖和的被窝里多歪一会儿。上帝却早早起床了,他在等待鲁迅。绍兴周伯宜家的长子,走过他尘世的五十六年,在通往天国的路上踽踽而行。“褪色了的灰布长衫里裹着瘦小的身子,蓬乱的短头发里夹带着不少的白丝,腮很削,颧骨显得有点高耸,一横浓密的黑须遮住暗红的上唇”。迈进天堂之际,守门人问做什么,鲁迅淡淡地说:“和上帝吃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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