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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吴、粤童谣“卖痴呆”“卖懒”的民俗解读

  • 广东省博物馆
  • 2023年2月01日05时

吴、粤童谣“卖痴呆”“卖懒”的民俗解读

刘文欣



摘要



童谣“卖痴呆”和“卖懒”是同一民俗的地方化变体,在吴地和粤地分别结合当地文化、价值观分化出不同的内容,但背后蕴含的逻辑框架一致,都有顺势巫术的心理。民俗随着时代和社会需求而变化,“卖痴呆”的民俗最终在吴地消失,而“卖懒”在粤地流传保存,“新年”的特定时间又增加了这一民俗的重要性,使其能够不断延续,并在现代社会中依旧富有生机



关键词



卖痴呆 卖懒 童谣 巫术仪式



作者简介



刘文欣

北京大学中文系2020级博士研究生



原文来源



《艺术与民俗》2021年第4期



正文



早在中国现代民间文学研究的发轫阶段,歌谣跨时空的流布传播与变异就引起了学者的关注。董作宾在其著作《看见她》中着重探讨了歌谣“看见她”的地理分布情况;顾颉刚也注意到“歌谣是会走路的”;而通过歌谣“脚驴斑斑”在古代文献中的记载与当代民间的传唱的比对剖析,朱自清发现“此歌自北而南,由元至清,尚在流行,但形式逐渐不同了”。概而言之,歌谣异文的形成与方音、地域风俗等因素有关,这反映了歌谣的文化载体性质,但一首歌谣何以能流传千百年?其背后的文化心理是什么?歌谣在具体传播中是如何发生变异的?为何有的异文存活,有的却消亡了?这些问题都颇值得细究,本文以童谣“卖痴呆”和“卖懒”为例进行考察。


“卖痴呆”和“卖懒”分别是曾流行于吴地和粤地的童谣,二者在不同时空被记载,与之相关的仪式却有极大的相似性,二者都在除夕夜进行,实为新年仪式的一种,是同一民俗的地方化变体。从文献记载来看,童谣“卖痴呆”自宋代起就在吴地传唱,当地成人视之为除夕夜的儿童戏耍,童心偶作才会参与,最终这一民俗在吴地消失。但在粤地,“卖懒”童谣至今仍然存在,并受到儿童乃至成人的重视,参与的积极性不亚于其他为众人所熟知的岁时民俗,二者共同的仪式特征与不同的生存境遇,为我们考察童谣的传承性与变异性提供了可参考的视点。



一、“卖痴呆”童谣及其传承


有关童谣“卖痴呆”的记载最早见于南宋范成大《石湖诗集》中的《腊月村田乐府十首并序》:“分岁罢,小儿绕街呼叫云:‘卖汝痴!卖汝呆!’世传吴人多呆,故儿辈讳之,欲贾其余,益可笑。”与之相应的是《卖痴呆词》一诗:“除夕更阑人不睡,厌禳钝滞迎新岁。小儿呼叫走长街,云有痴呆召人买。二物于人谁独无?就中吴侬仍有余;巷南巷北卖不得,相逢大笑相揶揄。栎翁块坐重帘下,独要买添令问价。儿云:‘翁买不须钱,奉赊痴呆千百年!’”《腊月村田乐府十首》为范成大在石湖地区接触当地乡土风俗而作,每一首以一种风俗命名。在诗序中,他简要介绍了10则当地腊月风俗,即冬舂米、灯市、祭龟、口数粥、燃爆竹、烧火盆、照田蚕、分岁、卖痴呆、打灰堆。卖痴呆指儿童在除夕夜绕街行走,口中呼叫着“卖痴呆”,召唤他人来买。


周密在《武林旧事》中记载:“如饮屠苏、百事吉、胶牙饧、烧术、卖懵等事,率多东都之遗风焉。”“懵懂”与“痴呆”义近,可见“卖懵”在南宋临安亦曾流行,可能是“东都遗风”。从南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卷五引北宋吕元明的《岁时杂记》看来,这类游戏可以追溯得更早:“元日五更初,猛呼他人,他人应之,即告知曰:‘卖与尔懵懂。’卖口吃亦然。”说明至迟到北宋,已有在元日五更时“卖懵懂”和“卖口吃”的习俗。


元朝高德基的《平江记事》记叙了一段“卖痴呆”的歌谣:“吴人自相呼为‘呆子’,又谓之‘苏州呆’。每岁除夕,群儿绕街呼叫云:‘卖痴呆,千贯卖汝痴,万贯卖汝呆,见卖尽多送,要赊随我来。’”高德基的解读是:“盖以吴人多痴,儿辈戏谑之耳。吴推官尝谓人曰:‘某居官久,深知吴风,吴人尚奢争胜,所事不切,广置田宅、计较微利,殊不知异时反贻子孙不肖之害。’故人以呆目之,谓之‘苏州呆’,不亦宜乎?”这一描述将吴地社会风俗与歌谣中所谓的“痴呆”联系起来。


元代文人俞希鲁在《至顺镇江志》卷三“卖懵”条目下记载:“除夕之前,小儿相呼,谓之‘卖懵’。莫有应者,应之则云‘懵已售矣’。范至能《村田乐府》叙有‘卖痴呆’,云:‘世传吴人多呆故,儿辈讳之,欲卖其余,亦可笑。’”至俞希鲁的时代,“卖痴呆”的游戏依然在镇江一带流行。


明末清初褚人获在《坚瓠集》中记载:“苏州除夕小儿谣云:‘卖痴呆,千贯卖汝痴,万贯卖汝呆。现买尽多送,要赊随我来。’”此处的歌谣内容与高德基的记载基本相似,只是“见买”变成“现买”,“见”“现”古代相通,歌谣往往是口头流传,文字记载上存在差异属正常现象。


“卖痴呆”在宋元诗文中也多被提及,如“粥分口数愿长健,不卖痴呆侬自当”“送穷乞巧皆名世,叫卖痴呆未算痴”“四壁空存医俗具,千金难售卖呆方”等。可见“卖痴呆”这一民俗一度深入文人视野,成为诗歌创作的题材,甚至引申出深意。


但至清代嘉庆年间,“卖痴呆”的岁时风俗已逐渐消失,顾禄在《清嘉录》卷十二“小年夜大年夜”条目中记载:“又小儿绕街呼噭云:‘卖汝痴,卖汝呆。’世传吴人多呆,故儿女辈戏欲卖之,今皆不传。”在顾禄的时代,“卖痴呆”只是有关吴地风俗的纸上记忆了。


由此看来,“卖痴呆”是儿童在除夕夜晚进行的民俗活动,伴随活动而唱诵的歌谣被人们以“卖痴呆”之名记录下来。儿童在除夕夜走街串巷,模仿着卖东西的人的口吻唱诵歌谣,仿佛通过这种民俗活动,就能实现将自身的“痴呆”抛弃。借由诗文、风土志的记载,“卖痴呆”这一民俗跨越千年的传承得以展现,体现了歌谣和民俗的高度稳定性。



二、童谣的流变:从“卖痴呆”到“卖懒”


民俗的传承不仅具有稳定性,也具有变异性,就“卖痴呆”这一民俗而言,其变体就有“卖懵懂”“卖口吃”“卖春困”“卖懒”等种种。“卖懵懂”“卖口吃”和“卖春困”也曾是吴地风俗。清代学者俞樾在《茶香室丛钞》“卖懞懂”一则下再次引陈元靓的记录,并略做分析:“今人知有卖痴呆之语,不知宋时谓之卖懞懂,至卖口吃,则罕有知者矣。陆放翁《乙丑元日》诗:‘惟思买春困,熟睡过花时。’自注云:‘俗有卖春困者,予老惫思睡,故欲买之。’然则宋时又有所谓卖春困者。”在俞樾生活之时,吴地仍知“卖痴呆”,但“卖口吃”“卖春困”已经淡出人们的视野而渐次消失了。


由此可见,“卖某物”是一种稳定的民俗结构,在流变过程中,“卖”的对象可以发生变化,但总体的逻辑是模仿日常的商品售卖行为,将主观欲舍弃的东西(通常为不良品质、习惯等缺陷)从自身剥离出去,由于人们各自的需求、各地社会风气的差异,被纳入这一民俗框架的事物也各具特色。在各种变体中,“卖懒”的生命力尤为强大,持续衍生出以此为主题的童谣,通过考察粤地“卖懒”童谣的流变,可以看出歌谣丰富的变异性,这既包括口头流传过程中的字句变化,也包括根据传唱环境、传唱人的特点而做出的改动。


明末清初广东学者屈大均编的《广东新语》“事语”录:“以苏木染鸡子食之,以火照路,曰卖冷。”陈伯陶在1913年编纂的《东莞县志》中也提到“卖冷”习俗,并指出“卖冷”和“卖懒”是同音通借,实是同一民俗:“小儿持熟鸭卵行,且呼曰:‘卖冷’……按:卖冷,《彭志》作卖懒,冷、懒同音,通借字,《广东新语》作冷,然《阮通志》云:‘小儿卖痴呆。’今莞俗亦取卖去懒惰之意。”阮元长于吴地,在两广总督任上接触到粤地的“卖懒”时,想到了家乡一带的“卖痴呆”,证明“卖某物”这类民俗的思维逻辑有超越地区和时代的共通性。


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刊印的《增城县志》记载:“除夕家人聚饮,曰‘团年’。小儿燃香炷,呼于途曰:‘卖懒。’即卖痴呆也,凡此皆邑中称谓稍殊者。”显然县志编纂者也认为“卖懒”和“卖痴呆”反映的民俗是相类的。


“卖懒”也常配以儿童歌谣,并在民国流传颇多版本,1929年广州国立中山大学编印的《民俗》周刊记载了数首“卖懒”童谣,其表述各有特色。


卖懒买勤。除夕之日,让小孩拿着熟鸡蛋和灯笼上街,绕街行走时可以剥鸡蛋吃,同时唱诵歌谣:“卖懒去,买勤来,鸡蠢(就是鸡蛋的别名)唛(就是除掉)壳随皮(就是鸡蛋的软壳)去,富贵荣华跟起尾来。”人们相信这么做能让小孩在新的一年,学习更加勤奋,从而为今后的飞黄腾达打好基础。


用鸭蛋卖懒。除夕时,小孩拿着一个熟鸭蛋,上面插一支香,边走边唱:“卖懒仔,卖懒儿,卖俾广西王大姨。”走到门外后,小孩便将线香拔下扔去,而把蛋吃完,如此便完成了“卖懒”。


分蛋给尊长。在吃年夜饭或除夕时分,让小孩拿着鸭蛋或者慈姑,上插一支线香,出门边唱歌谣边走:“卖懒仔,卖懒儿,卖得早,卖俾广东王大嫂;卖得迟,卖俾广西王大姨;今晚齐全来卖懒,明朝恭喜做新年。”走到当地的土地庙后,小孩把线香插在庙里,带着鸭蛋回家,随后将鸭蛋分给家中尊长吃,而小孩自己是不吃的,据说这样小孩的懒惰便可减少。这首童谣和上一首的内容相似,“卖得早,卖俾广东王大嫂”和“卖得迟,卖俾广西王大姨”为对仗。


强调卖懒对于不同性别的人作用不同:“男人卖懒勤书卷,女人卖懒绣花枝,明日做年添一岁,从此勤劳,不似旧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东地区的地方志、童谣汇编中仍然可以见到大量“卖懒歌”,如《佛山传统童谣辑注》辑录数首。


“卖懒!卖懒!卖到年三十晚,人懒我唔懒。卖穷!卖穷!卖到对面涌,出年唔使穷。”这是1959年搜集、1987年重记的一首童谣,流传于广东佛山三水芦苞一带。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河涌对面有人居住,就不能唱“卖到对面涌”,否则是在诅咒别人。


“卖懒!卖懒!卖到年三十晚,人懒我唔懒。”这是1987年搜集、流传于佛山禅城的一首童谣,按照禅城旧俗,除夕晚,孩童们一手提着地道的竹织腰形灯笼,一手拿着染红的鸡蛋和炷香,脚穿新木屐走出家门到街上,边走边高唱此曲,一直唱到土地庙或社坛,把香插进神前香炉里才转身回家,并且把红鸡蛋分给长辈们吃。据说分享红鸡蛋的人越多,孩子越聪明。


与“卖懒”相关的歌谣数量丰富,主体叙述通过“买卖”的方式辞旧迎新、由懒变勤,具体表达会出现变异,如虚构出“卖懒”的接受方“王大嫂”“王大姨”“河对涌”,或表现“卖懒”对男女的不同影响,或铺陈“卖懒”后的美好生活景象,这些都为这场虚拟的“买卖活动”增添了生动的细节。


无论是“卖痴呆”还是“卖懒”,卖方都是小孩,而买方往往是成人甚至老人,某些地区甚至严格规定分食鸡蛋的只能是长辈,小孩自己不能吃,这种小孩与成人的买卖对立,说明相较成人,儿童的勤奋更受关注。


“卖痴呆”童谣及习俗在清代已经消失,而“卖懒”仍在流传且不断被丰富,同一模式的民俗却呈现不同的传承结果,这可能与“卖”的对象有关。通过“卖痴呆”的仪式使小孩变聪明并不可取,久而久之也就为人们所抛弃,而懒惰是人的主观意志可以改变的,在仪式和童谣的激励下,儿童有可能主观上调节自己,督促自己勤奋起来。



三、“卖痴呆”民俗的节日意义


从歌谣内容的角度而言,“卖痴呆”和“卖懒”存在差异,但在民俗意义上,二者却极为相似,以往的记录者将二者联系起来,也许正是基于这类民俗背后共同的逻辑和文化心理。


尽管“卖某物”的民俗有多种变体,但“卖痴呆”和“卖懒”相对更为普及,这与二者发生的特定时间不无关系。由“分岁罢”“除夕”“元日五更初”“岁尾年头”等看来,“卖痴呆”的时间一般是在除夕夜至元日的凌晨,“卖懒”的时间与此相近,时间的重合并不是偶然。结合春节在中国文化语境中的重要意义,我们或许就能理解“卖痴呆”这类民俗为何具有绵长的生命力。


节日是民间传统的周期性、集体性的事件或活动,是一个集中了众多信仰、知识、观念的信息体,具有极其丰富的文化内涵,在节日的特殊时空中,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较日常发生很大变化,甚至可能做出一些一反常态的事情,为人们从烦琐紧张的日常中开拓出一片放松和享受的闲暇。无论在什么时代,人们都有过节的需求。


中国的农业文明源远流长,传统节日大多围绕季节时令形成,其中春节标志着冬天的结束和春天的到来,在所有的节日中最具新旧交替的象征意义,受到的重视程度不言而喻。发生在除夕夜至正月初一的“卖痴呆”和“卖懒”,实际上依托了春节在人们心目中的重要地位,使得自身的“更新”作用更为突出。


在民间节日中,净化仪式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净化”是从宗教或巫术方面而言的,目的在于驱除邪恶、疾病、瘟疫、厄运等。人们希望在节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借助于各种仪式,除去各种不好的因素,从而能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干干净净地进入下一个阶段。春节是中国最重要的节日,除夕至正月初一这段时间是新旧更替的关键时刻,因而春节期间的民俗活动其净化意义更为强大,如祛除水痘的“叛花”,即除夕夜时,抱着没长过水痘的小孩躺在灶台下,用红布蒙头,天亮回卧室,以避免长水痘,还有除夕夜用石灰在地上画弓、箭等图案“以射祟”等。


在辞旧迎新的除夕夜,人们通过一些仪式来祈祷新年的吉祥顺利、健康富足,为了帮助仪式顺利开展,人们还会通过语言进行引导。童谣“卖痴呆”和“卖懒”所表达的,正是希望语言能引导行为,满足人们去除痴呆、懒惰,变得聪明、勤奋的期待。


在“新年仪式”的视角下看“卖懒”和“卖痴呆”,会发现在回顾过去、迎接未来的交界点上,人们会因为自身的不足而感到遗憾、焦虑和不安,而“卖某物”的民俗能增强人们的信心和乐观情绪,让人们能满怀希望和热情迎接新生活。因此,这一民俗实际上表达了人们希望在新年到来之际去除自己的不良行为,成为更好的自我的愿望,而“新年”的特殊时间又赋予这一民俗特定的意义。



四、民俗“卖痴呆”的巫术解读


“卖痴呆”“卖懒”一类的民俗在形式上模仿了日常生活中的“买卖”行为,但逻辑悖谬之处在于,卖的东西是买方不需要也不想要的不良品质或习惯,不可能吸引他人来购买;另一方面,抽象性质的转移并不像物品的转移一样肉眼可见,“买卖”的达成与否是不可检验的。这些非理性之处暗示了民俗与巫术的隐秘关联。


英国学者J.G.弗雷泽(James George Frazer)将古代巫术统称为交感巫术,其逻辑是物体在某种神秘的交感下,尽管相去甚远也可以互相作用,其中顺势巫术把彼此相似的东西看成是同一个东西,接触巫术把互相接触过的东西看成为总是保持接触的。这是基于“相似”和“接触”的联想而产生的错误应用,因此巫术其实是一套谬误的指导行为的准则,也是一种没有成效的技艺。以“卖痴呆”“卖懒”为代表的“卖某物”游戏具有浓厚的顺势巫术色彩,在这类游戏中,“痴呆”“懒”等被实化为商品,儿童模仿走街串巷的货郎的售卖行为,他人的回应或分食鸡蛋、丢掉线香、剥鸡蛋壳等则模拟了“货品卖出”这个步骤,商品从卖方处转移出去,即不良品质脱离儿童自身,因此小孩在新的一年中会更加聪明勤奋,从而实现自己期望的结果。顺势巫术中常常使用语言对行为进行引导,以促进某些事情的发生。在吴地和粤地流传的童谣,便类似于巫术的“咒语”,通过“卖汝痴,卖汝呆”和“卖懒去,买勤来”等歌谣,这些抽象的不良品质似乎就会慢慢离开自身。


然而随着知识的进步,人们发现巫术的无用,逐渐对巫术仪式失去信心,巫术仪式不再具有崇高严肃的地位,而下移为带有娱乐性的活动,如舞台表演、化装游戏等,为成年人所无视。“卖某物”的风俗仅限于儿童,正是巫术仪式的神圣性走到尽头而成为儿童专属游戏的一个表现。


简·艾伦·哈里森(Jane Ellen Harrison)认为远古人类有一种情感表达和表现的冲动,借助某种仪式化的行为“描绘”出使人类产生情感的思想,从而发展出了仪式,仪式具有集体性和周期性,是由若干有着相同情绪体验的人们共同做出的行为。仪式会在固定的时间举行,对原始人而言,食物与后代至关重要,这些需求产生了季节性、周期性的节日庆典。例如,仲夏的祈雨仪式、秋末的丰收庆典等,冬季的恶劣气候对生产不利,随后的春季却是孕育生机的季节,因此处于冬春之交的春节往往被赋予告别死亡、迎接新生的象征意味,产生相应的仪式。


与弗雷泽一样,哈里森也注意到仪式的衰亡,她认为当人们对仪式产生怀疑和猜忌、注重经验而不是风俗习惯时,对于仪式的激情就会枯竭,仪式将逐渐衰微,或仅仅作为一种儿童游戏而继续存在。保留的仅是仪式的行为模式,其内在精神以及人们对其有效性的信仰已经消失,尽管如此,哈里森相信仪式是人类永远的需要,也许某些天赋异禀的人能过着超凡脱俗的生活,在艺术、学术方面达到极高的造诣,但大多数普通人还是需要集体性仪式的,这种集体化的氛围能为大众提供一种平凡而自在的快乐。随着生活的日益自由和丰富,每一种生活方式都能获得尊重,非艺术的、世俗的仪式让所有阶层都找到了自我表达的途径,这为仪式回到现实生活提供了机遇。


科学思维的发展使得人们对于效验更为关注,当人们发现仪式并不能解决现实问题时,就会寻求其他办法,吴地“卖痴呆”风俗的不存,是现代科学发展的必然结果,人们可以通过思维训练提升智商,或通过医学治疗改善痴呆,在这一领域科学的效果远胜仪式,仪式也就逐渐失去存在的空间。但粤地“卖懒”习俗的延续又显示了民俗的生命力,懒惰或勤劳属于人的品性,溢出科学可控的范围,此时人们就会转向科学之外的力量寻求慰藉。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勤劳是一种积极的品质,往往与财富、成功等联系在一起,但勤劳也意味着忍耐、辛苦,是一个需要有勇气和毅力去坚持的品质,当追求的目标具有一定难度时,人们容易产生压抑和郁积的情绪,而集体性的仪式有利于释放被压抑的情绪。除夕具有的通过意义为仪式提供了特定的环境,人们通过模拟行为获得对未来生活的确认,相信自己在“卖懒”之后会步入勤劳的生活状态。


“送穷乞巧皆名世,叫卖痴呆未算痴”,卖痴呆的民俗看似滑稽不经,但其能够流传上百年而仍在繁衍变化,这一活态变化的过程背后是人们持续的心理和文化需求。在任何时代,人类内心的困顿都需要安抚,而这些领域恰恰是经验性的科学所不能及的,民俗的意义也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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