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大理,我们马上能想到彩云之南,或者是金庸先生笔下,南国的武林高手—以一阳指著称的大理段氏,或者是洱海。
如今我们对寺的理解,也通常是佛寺。“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今天的众多寺庙在雕塑、绘画等领域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来两个挺美的词,加一起,变成了古装剧里经常被提到,而且有点吓人的“大理寺”,大理寺到底听起来,有点像云南和尚住的庙。
在今天,寺和庙两个字大多数是合在一起用的。在中国古代,这两个指的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事物。广义上而言,朝廷设置的官署府衙,都叫“寺”,寺就等同于国家机构。秦汉时期,中央政府实行“三公九卿制”,其中三公的官署称为“府”,九卿的官署称为“寺”。从职能来看,九卿分别负责国家某一个具体事务,类似于我们今天某个部,其办公地点就叫作寺。大理寺的前身是廷尉,是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构长官,汇总全国断狱数,主管诏狱和修订律令的有关事宜。这里的廷尉指的既是承担这个官职的某个人,也指这个部门。在东汉佛教刚开始传入中国的时候,过来传教的西域僧人,就是被安排住在“鸿胪寺”当中。后来佛教开始被慢慢接受以后,又给这些僧人专门建造了“白马寺”,所以洛阳的白马寺,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佛教寺院”。到此时,寺才真正和宗教有了关系。《礼记》中记载“夏侯氏百官”,其中排第10的,就是大理,为刑狱之官。大指的是地位,理指的是法律条文,所谓大理即“最高整理律法之官”。命大理瞻伤、察创,决讼狱,必端平。——《礼记·月仪》
郑玄注:大理,治狱官也。有虞氏曰士,夏曰大理,周曰大司寇。
秦王朝,大理改名为“九卿”中的廷尉,掌管天下刑狱之事,廷尉的办公之处又叫廷尉署又叫廷尉寺。汉代的皇帝们,喜欢搞复古运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也是复古活动一),将廷尉重新改为大理,然后下一个皇帝不满意又改回去。再下一个皇帝又改,一会叫大理,一会叫廷尉,王莽时期又叫士。直到北齐时期,皇帝最终将廷尉改名大理,并冠以“寺”之级别,使得大理寺正式成为中央司法机关,位列“九卿”之一。到此时,大理寺正式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面,所以我们可以认为 ,南北朝之前,是没有“大理寺”这个称呼的。我们今天说的“大理”一词,来源于南诏国第十一世王世隆的国号大礼国。礼与理谐音,为大治大理,以礼治国的意思。此后大理一词便被沿袭成为以洱海为中心的白族地区的专有地名。隋唐时期开始实行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制,而六部之一的刑部主管典狱刑罚之事。这样势必造成职责的重合,同时大理寺与刑部和御史台共称唐代司法“三法司”。在《唐六典》中记载唐代大理寺的编制情况。主官大理寺卿,两位大理寺少卿,还有分管文书、记录、典狱等工作的寺正、寺丞、主簿等将近300人。后世基本沿用这样的配置,在数字上略作调整。在北宋初期,大理寺为慎刑机构,只负责依法断决地方上奏的狱案,并不开庭审判,也就是说只作书面审断的工作,所以设官比较简单。后来,刑部的职权范围更加扩大,不再只做司法行政工作,而是直接复核大理寺审理的案件。宋代大理寺最高长官可以由其他机构长官兼任,调动也非常频繁,这是因为两宋时期,统治者比较重视法律教育和法律考试,法律考试成了官员入仕或升迁的重要条件,这也间接导致了任何部门的官吏都有可能成为法官。元代,大理寺一度被取消或并入刑部当中,即便后来复设大理寺,也没有把它当作一个中央审判机关来对待。大理寺的对蒙古人以外的审判职能划归刑部;对蒙古人的审判归大宗正府;设枢密院,兼掌军法审判;设宣政院,专理宗教审判;设道教所,主理道教案件;设中政院,兼理宫内案件。大理寺的职权被一分为六。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再次设立大理寺,而且,将之前大理寺与刑部的职权掉了一个个:刑部负责审判,大理寺负责审核与监督,另外大理寺卿的品级也升到三品。也恢复了三法司会审,只不过成员变成了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民间有一个更熟悉的称呼——六扇门。不会有一个机构叫六扇门,所以这个电视剧的质量你懂的到了清末光绪年间,受维新运动影响,大理寺改为大理院,大理院正卿品级升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品——正二品,这是由于当时要进行司法改革,因此地位极高。新中国成立初期,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办公地点,是清末大理院所在地。我们可以笼统的认为大理寺是古代的最高法院,但是我们今天的最高法院的职权要比当初的大理寺更加丰富和详细。不过他们都同样代表着所在时代的最高法律成就。
多棱镜游学:长按识别左图二维码关注,收获最全面的文化游学信息与最有趣的历史、文化知识
文 博 / 历 史 / 文 化 / 展 讯 / 馆 舍 推 荐微信ID:atmuseum
微博:@博物馆的那些事儿
(扫码即可加入交流群,打广告勿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