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以极凝练的语言构筑了无边的想象空间。它既能以浪漫遐思固化已有意象,又能以思辨哲思批判既有理念,在建构和解构的自由转换中使得读者动情、思考。2021年,在西湖西溪管委会科技计划发展项目“基于西湖戏曲女性形象的文创产品开发”中,笔者曾为祝英台、李慧娘、苏小小、白娘子各写一首诗,内容是关于附着在这些西湖传说女性身上的爱情、自由、声名之伟大或虚幻。此次,蒙蔡琴馆长邀请,为“丽人行”展览配套创作几首诗。
“丽人行”展出众多古代女性题材绘画、服饰、器物,探讨古代女性的外在形象、生活状态和精神世界。它绝非是浮光掠影的展品呈现,而是立于强烈的当代女性主义关怀。在中国古代以儒家文化为主导的男权社会中,女性的生命历程具有怎样的丰富性?她们遭遇怎样的性别桎梏和困境?如何调试与突围?进而言之,女性如何参与塑造了社会与历史的进程?解读这些问题,是女性主义关怀之所在。
近几十年来,海内外中国妇女史研究成果不断涌现,以女性主义的立场和研究方法重构了中国古代女性的生活图景。当下,大众对中国古代女性的看法基本还停留在五四妇女史观,一说到中国古代女性,便会自然而然地联想到“受压迫的封建女性形象”,等待着被拯救、被解放。[1]而众多研究成果表明,儒家秩序理念和女性生活实践之间既有重合性,也有巨大的分离性。女性既置身于不公平的性别权力关系之中,却也拥有生生不息的抗争力量。这种抗争并不动摇儒家统治秩序,却尽量多地为女性获取利益和尊严,女性在此过程中参与和推动了历史的进程。这种抗争或许可以称作“柔性抗争”。
中国古代与女性有关的物品也存在儒家秩序理念和女性生活实践的区别。与女性有关的物品分为两类:“制造”女性的、女性制造的。房屋、闺闱、家具、浴室和女性日常用具属于第一类,它们都是灌输思想的强有力的物质媒介,促成了社会性别的建构。女性创造的各式各样强大的物质产品属于第二种类别,如食品、衣服、刺绣、绘画等等。[2]笔者创作的七首诗围绕梳妆、首饰、服饰、闺阁、庭院户外、闺秀才艺、女性画家七个主题展开。这七首诗以建构和解构相互交织的方式,尝试将学术观点与展品呈现相接通,重新思考展品被赋予的既定内涵,希望引导观众既看到古代女性遭受的性别困境,亦能感受她们积极的主观能动性。换而言之,在儒家秩序理念和女性实践的博弈和扞格中,女性奋争的边界何在,这个过程中她们展现出了怎样的生命力量。
梳妆、首饰、服饰关系着女性的外在形象。无论古今中外,女性总体上远比男性注重外表。波伏瓦认为,妆饰的女人是按照男人的欲望而重新塑造的:“男人期待在女人身上把握自然,不过是改变了的自然,便将女人推到矫揉造作之中。”[3]在中国古代社会,女性妆饰不仅是为了符合男性审美,也标识着社会身份,是建构社会等级秩序的环节。围绕女性妆扮,文艺作品有众多画眉、戴钗、梳髻的描绘,并形成了诸多意象,如揽镜自照、顾影自怜。女性妆饰行为和意象形成虽是以儒家社会的男性审美和秩序需求为导向,却也融入了女性的意识。女性不仅为悦己者容,亦为悦己而容。女性通过对妆容款式的精心设计、对服饰样式的精益求精,参与塑造了时代的审美与政治。
闺阁、庭院户外属于女性空间。划定女性空间是儒家社会建立统治秩序的重要内容。将女性锁定于家内空间,有利于确立男女之别、实施女德教化。女性囿于闺阁,人生经历和见识大大受限,更容易产生哀怨情绪。但以闺阁为空间意象的“闺怨”话语却主要由男性塑造,女性只能借用男性的语言概念表达抑郁苦闷的情感,进行断裂模糊的主体性表达。庭院是家内和家外空间的过渡地带,为闺阁女性摆脱“常态”身份的限制与俗累、置身想象中更加辽阔的时空提供了可能。[4]因为对现实秩序的威胁性,它常被文艺作品塑造得充满威胁和诱惑,但在实践中,女性常在庭院中进行各种娱乐休闲活动。户外不是女性的空间,但并非女性不能涉足之处。宗教朝拜、随家人远行、战争动乱、谋生等等都是女性置身户外的原因。女性若有机会游历广阔的户外空间,就有更大可能性拥有不凡的智识水平,创作出更具有女性意识的优秀作品,如李清照、黄媛介、陈端生。
闺秀才艺和女性画家关乎女性的才华。宋代以前,闺秀才艺和女性画家属于个别现象。明清时期,随着印刷术的发展和教育普及,闺秀才艺蔚为大观。闺阁画家与青楼画家构成了女性画家的主体。在男权社会中,女性的天赋实现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伍尔夫曾言,如果莎士比亚有一个同样禀赋超群的妹妹,在严酷的性别歧视下,她最后不仅不能成为大作家,而且极有可能未婚先孕而自杀。[5]她还认为,女性若要创作,需要有钱,还要有一间自己的房间。[6]明清时期,女性的才华实现常常被视作对社会秩序的“越界”威胁,面临着重重困难。但女性常常擅长利用家庭关系、社交网络、女性情谊等,最大限度地培养与发挥自身才艺。
中国古代女性并非一个整体统一、不变的概念。但总体上,中国古代女性处于不公平的性别秩序之中,以柔性抗争展现出了积极的生命力量,并参与塑造了社会和历史的进程。近代以来,随着女性解放的不断推进,女性地位与古代社会相比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直到当下,在教育、家庭生活、职场等各个领域,依然存在各种显性或隐性的两性不平等现象。一方面,各方力量需要共同努力,为女性创造更加平等、有保障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女性通过不断争取和奋斗,甚至突破性别规范的边界,在各个领域创造了越来越多的成就。从这个角度而言,古代女性和当代女性并非截然不同,其勇气、智慧、力量有一脉相承之处。这大概亦是“丽人行”当代女性主义关怀的体现。愿每一位女性,能够在平等、友善的社会环境中,绽放生命力量,成为自己人生与社会历史的主动创造者。
参考文献:
[1](美)高彦颐:《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李志生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5页。
[2](美)许曼:《跨越门闾——宋代福建女性的日常生活》,刘云军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8-9页。
[3](法)西蒙娜德波伏瓦:《第二性Ⅰ:事实与神话》,郑克鲁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第225页。
[4] 安家琪,刘顺:《中国古典戏曲中“后花园”意象探微——以<牡丹亭>、<西厢记>、<墙头马上>为例》,《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
[5](英)弗吉尼亚伍尔夫:《一间自己的房间》,吴晓雷译,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2014年,第62-63页。
[6](英)弗吉尼亚伍尔夫:《一间自己的房间》,第19页。
作者 | “丽人行”诗歌创作者 黄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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