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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广达:清华简《管仲》中的“五纪”及相关问题辨析

  • 古籍
  • 2021年10月31日01时

“五纪”,见于《洪范》,又见于《管子》,前者为纪时、纪日工具,后者为民用五事。此处“五纪”所对应的应为“民人惰怠”的问题,因此所表达的应为如何解决庶民的问题,这也体现了齐国管仲时期的民本思想。而且此类“以数为纪”的词在《管子》书中也较为常见,清华简《管仲》中的“五纪”应与《管子幼官》中“五纪”、“五事”的含义相通。所体现的应是齐国管仲时期的民本思想,富国在于民。清华简《管仲》这一思想也与《管子》书中相关篇章相符。


《管仲》是《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六辑中的一篇对问类[i]的简文,通篇都是以桓公与管仲问答的形式出现。其中桓公向管仲问了十二个问题,现将其总结如下:


一、君子学与不学如何。二、起事之本奚从。三、从人之道可得闻乎。四、设承、立辅如之何。五、施政之道奚若。六、前人如何为之。七、何以执成。八、有道之君何以保邦。九、旧天下之君,孰可以为君,孰不可以为君。十、次君孰彰。十一、佞臣之利气可得闻乎。十二、君臣孰劳。


这十二个问题依次递进,相辅相成。其中学与不学、起事之本、从人之道讲的是自律治己,君主的行事准则,也是治国施政的基础。子居先生认为这里的君子是指特定身份,即“君主”。在《管子》一书中也有关于重视君主个人在治国中的作用,《形势》篇中有“君不君则臣不臣……上失其位则下逾其节。上下不和,令乃不行……且怀且威,则君道备矣。”[ii]因为《管仲》篇总体上是一篇治国理政之法,因此,此处的“君子学与不学”比孔孟之说更具针对性,应为“君道备”而学。


设承、立辅、施政之道是治国理政的方法,体现的是“圣人在前,贞廉在侧”[iii]的思想与选贤与能的重要性。而“前人为之如何”至“佞臣之利气可得闻乎”,所论述的是应当重视前人之鉴,借用前人之言这种叙述手法常见于各类著作中,在先秦诸子的著作中更是多见。《管子小问》云:“昔者大王贤,王季贤,文王贤,武王贤。”[iv]《管仲》篇用了大量篇幅所说前人之鉴,对应的正是第一段君子学与不学中的“见善者墨焉,见不善者戒焉”。孰可以为君,可为君者即“善者”,墨焉;孰不可以为君,不可为君者为“不善者”,戒焉。所以我们认为,从这一部分的论述也可以证明第一段看似是在说“君子学与不学”的相关问题,实则是在警示君主应当学习昔日可以为君者,上在其位下正其节成为一位有道之君。


最后以君臣孰劳的问题总结,这一部分虽有缺简,但我们可以根据所缺简前后分析此段都应是桓公对管仲所说的“为臣劳”的回答进行的反驳,同时也对君臣孰劳问题进行了深刻地思考。而此段表面上是对这个问题的探讨,实际上和前两部分是相同的,还是对君主的警示,《管仲》篇的作者认为君主应该做到“日三怵之,夕三怵之”。[v]


李学勤先生把简文通篇分为十二组问答,也就是十二个小段。[vi]其中“五纪”出现在第六段中,现将其摘录于下:


桓公又问于管仲曰:“仲父,千乘之都,刑政既蔑,民人惰怠,大夫假事便嬖,知官事长,廷里零落,草木不闭。敢问前文后为之如何?”


管仲答曰:“正五纪,慎四称,执五度,修六政,文之以色,均之以音,和之以味,行之以行,匡之以叁,度之以五,小事逸以惕,大事简以诚,执德如悬,执政如绳。”[vii]


这里的“五纪”的含义,整[viii]理者注:“五纪,见于《书洪范》,亦见于《管子幼官》”。刘国忠先生认为简文中“五纪”的说法,也见于《尚书·洪范》的“协用五纪。[ix]子居先生也以整理者引《洪范》是,认为此处的“五纪”为《尚书洪范》中的“五纪”,即“协用五纪。一曰岁,二曰月,三曰日,四曰星辰,五曰历数。”[x]是纪时、纪日的含义。


李学勤先生认为“《管仲》简文同传世《管子》的一些篇章还是有一定关系的。这表现在简文中若干专用词语,在本篇中未作阐释,却见于《管子》书中。”李学勤先生所举的“四称”一词,认为《管仲》篇与《管子四称》是有关系的。他提到“这几个以数字标举得范畴,简文没作解释,但是‘四称’一词确见于传世《管子》”。[xi]同样“五纪”与“四称”出现于同段同句,其中“四称”一词义源于《管子》,而“五纪”却源于《洪范》实属不通,下面本文对《管仲》篇中的“五纪”义源于《管子》还是《洪范》试作相关研究论述。


《管子》中的“五纪”


《管子》中的“五纪”出现在《幼官》篇中,即“五纪不解,庶人之守也。”[xii]《管子幼官》是《管子》的第九篇,《幼官》篇主要体现了两方面的内容,第一部分为月令及方物,第二部分为齐国的军事战略思想,此处的“五纪”,赵守正先生疑作“五终”,即“五事”,见《立政》篇。[xiii]但赵先生并没有对其进行详细论述,所以下面本文将试作研究。《立政》篇有:


《管子立政》:“富国有五事,五事,五经也。……君之所务者五:一曰山泽不救于火,草木不植成,国之贫也;二曰沟渎不遂于隘,鄣水不安其藏,国之贫也;三曰桑麻不植于野,五谷不宜其地,国之贫也;四曰六畜不育于家,瓜瓠荤菜百果不备具,国之贫也;五曰工事竞于刻镂,女事繁于文章,国之贫也。故曰山泽救于火,草木殖成,国之富也;沟渎遂于隘,障水安其藏,国之富也;桑麻殖于野,五谷宜其地,国之富也;六畜育于家,瓜瓠荤菜百果具备,国之富也;工事无刻镂,女事无文章,国之富也。”


《立政》篇讲述的是治国之道,“治国有三本、安国有四固、富国有五事。”[xiv]其中“五事”所述为富国之道,所详指的内容在《立政》篇中有论述。其中山泽、沟渎、百果、五谷、六畜、工事、女事等内容,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五事”所针对的群体为百姓,即《幼官》中的“庶人”,所以把《立政》中“五事”的含义放到“五纪不解,庶人之守也。”,即坚持五事不懈怠,是守护百姓的准则,因此赵守正先生的观点是合理的。而且它体现了《管子》一书的民本思想,“欲民之有礼,则小礼不可不谨也。小礼不谨于国,而求百姓之行大礼,不可得也”。[xv]有关《管子》民本思想的内容已有不少学者做过详细论述,在此不多做赘述。


第六小段“桓公问”辨析


通过上述论证,我们知道《管子幼官》中“五纪”即“五事”,那清华简《管仲》篇的“五纪”是否也为此义?清华简《管仲》为对问类简文,所以问题与回答应是对应的关系,而“五纪”出现在管仲回答桓公的问题中,必然与桓公所问内容相关。桓公所问分为三个部分,


其一,“千乘之都,刑政既蔑。”可以看做是假定的背景,其中“千乘”在文献中常见,《左传》襄公十八年:“鲁人、莒人皆请以车千乘自其乡入。”[xvi]“都”为“国”,“千乘之都”也就是代指大国。“刑政”为“刑法、政治”,即包含国君处理国家事务的措施的含义,在先秦文献中也较常见,如《左传》宣公十二年有“会闻用师,观而动。德、刑、政、事、典、礼不易,不可敌也,不为是征。”[xvii]同样在《管子》书中也有“刑政”一词,“人甚惧死,而刑政险。”[xviii]以及“今人主轻刑政,宽百姓,薄赋敛,缓使令。”[xix]“蔑”字最早见于青铜器铭文中,有嘉奖,美德之义[xx]。


其二,“民人惰怠,大夫假事便嬖,知官事长,廷里零落,草木不闭。”这一部分是桓公所问重点,即问题所在,管仲所回答内容也必定于此相关。首先,提到的是“民人惰怠”这一问题,《管子形势解》中有“解惰简慢,以之事主则不忠,以之事父母则不孝,以之起事则不成。故曰:怠倦者,不及也。”[xxi]说出了如果人怠惰,疲倦的后果,“不忠不孝”乃古之大忌,这里齐桓公把“民人惰怠”这一问题放在首位,对其重视程度可见一斑。在《管子》很多篇章都有体现其爱民、惠民的思想,也非常典型,这也是很多学者研究《管子》一书中民本思想的意义所在。在清华简《管仲》篇中也有多处描述,在桓公问“孰不可以为君”中,管仲用“及后辛之身,其动无礼,其言无义。乘其欲而絙其过,即怠于政,又以民戏”来说纣王不可以为君,纣王的失败不仅是因为无礼、言不义、懈怠朝政,还因其戏民、害民。


“大夫假事便嬖,知官事长”,整理者注:“大夫。都邑主事之官。假,只、但。《庄子德充符》‘奚假鲁国’,郭象注:‘奚但一国而已哉’《吕氏春秋长见》‘三年而知郑国之政也’,高诱注:‘犹为也。’句意云都邑事务大夫只使便嬖之人去做。”[xxii]子居先生认为此说恐不确,应读为“大夫假事,便嬖知官事、长廷里。”意为大夫不亲自处理政务,而是交给手下人去做。[xxiii]马楠认为此句应读为“大夫假事,便嬖知官事长”谓大夫摄事,便嬖与闻官事、服事官长。[xxiv]骆珍伊先生认为此句不应断开,即为“大夫假事便嬖知官事长。”意为大夫借使便嬖之士来智诈官事长。[xxv]以上学者对这一句话如何句读都有自己的看法,但是对于此句的含义来说,并无太大差别。


“廷里零落,草木不闭”,整理者注:“廷,都邑治政的处所,如后世县廷。里,疑读为‘理’,训为‘治’。零落,《说文》‘落’字云:‘凡草曰零,木为落。’”[xxvi]此处把“廷里”代指为“草木”,义为朝政没落。


其三,“敢问前文后为之如何?”也就是历代的明君如何做,上文也提到这种借用前人之言的说法在传世文献中并不少见,因此《管仲》篇的作者为使自己的观点更具有说服力而借用前人之言、之法也是符合时代特征的。


《管仲》中的“五纪”


上文对桓公的问题进行了辨析,主要内容是向管仲询问治乱之法,所以管仲所答内容应该与此问题相关,下面将其摘录:


管仲答曰:“正五纪,慎四称,执五度,修六政;文之以色,均之以音,和之以味,行之以行,匡之以叁,度之以五;小事逸以惕,大事简以诚,执德如悬,执政如绳。”


“五纪”、“四称”、“五度”、“六政”这种形式的词语,在《管子》书中不胜枚举,如“九惠”(《入国》)、“三本”(《立政》)、“四守”(《君臣下》)等。不仅如此,清华简《管仲》篇中的“四称”、“五纪”也都出现在《管子》书中,其中《管仲》篇的“四称”学术界普遍认为和《管子》书中的含义相同,即“有道之君、无道之君、有道之臣、无道之臣”。[1]按照桓公的问题来看,“四称”所对应的是“大夫假事便嬖,知官事长。”一句,由上文第二节论述可知,虽学者对其断句不尽相同,但在此句的句义上是大体相同的,都体现的是大臣怠于政事,假使其近臣便嬖代以事官。这与《管子四称》中关于“无道之臣”的论述即可互证,其中有“贪于货贿,竞于酒食,不与善人,唯有所事”[2]就是此义,所以学者们认为《管仲》篇中“慎四称”的含义,与《管子》中“四称”的含义相同的这一观点应是合理的。


同样,“修六政”所针对的也应是“廷里零落,草木不闭”一句。“六政”,整理者注:“见于《大戴礼记盛德》”‘御天地与人与事者,亦有六政’,卢辩注:‘六政,谓道德仁圣礼义也。’《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则有‘六正’,杜注:‘三军之六卿也。’”[3]子居先生认为“六政”可能为六官之政,也可能是下文“文之以色,均之以音,和之以味,行之以行,匡之以叁,度之以五”六事。[4]《周礼司徒》中有“保息六政”提出“以保息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5]《管子》书中并无“六政”,对其含义在此很难定论,但“六政”的内容应与桓公所说的“廷里零落,草木不闭”所对应,是关于如何治国修政的措施。


上述可知,“四称”、“六政”都与桓公所问相对应,因此,管仲所答“正五纪”的措施,应是针对的“民人惰怠”这一问题,结合上述《管子幼官》中“五纪”为富国五事,体现的是管仲的民本思想。而《管仲》篇中的“民人”与《幼官》中的“庶人”相对,所代表的都为百姓群体,都是管仲针对桓公所问有关百姓问题提出的措施,因此本文认为可以把《管仲》篇中“五纪”理解为《管子幼官》中富国五事含义的“五纪”,即桓公问管仲曰:“仲父,千乘之都,刑政既蔑,民人惰怠,为之如何?”管仲答曰:“正五纪,五纪不懈,民人之守也。”所以我认为《管仲》篇中的“五纪”应与《管子》一书中“五纪”、“五事”的含义相通,而非《尚书洪范》中作为纪时工具的“五纪”。


对“五度、六政”的思考


上述可知《管仲》篇中的“五纪”、“四称”之义都与《管子》有关,但同句中的“五度”、“六政”却不见于《管子》,而且也没有相关的解释。这或许和西汉时刘向整理《管子》一书有关,《韩非子五蠢》云:“今境内之人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6]说明当时有关管仲思想的书籍已经流行于世,但我们不知其是否已成书。《史记管晏列传》云:“吾读管氏《牧民》、《山高》、《乘马》、《轻重》、《九府》,及《晏子春秋》,详哉其言也。”此处司马迁言《晏子春秋》为成书,但在言《管子》时却为《牧民》、《山高》、《乘马》、《轻重》、《九府》诸篇,司马迁时或《管子》还未成书,都是以单篇流传,再加杂附会之言,所以才有之后刘向整理《管子》定着八十六篇之必要。


《管子叙录》记载:“护左都水使者光禄大夫向言:所校雠中‘管子书’三百八十九篇,太中大夫卜圭书二十四篇,臣富参书四十一篇,射声校尉立书十一篇,太史书九十六篇,凡中、外书五百六十四,以校、除复重四百八十四篇,定着八十六篇,杀青而可缮写也……。”[7]李学勤先生认为“清华简《管仲》不合于现存《管子》,看内容也不似《管子》亡佚篇目,应该是八十六篇之外的佚书。”[8],现存《管子》中没有与《管仲》篇相合的篇目,但《管仲》篇与《管子》一书中的《中匡》、《小匡》、《四称》、《小问》、《桓公问》、《度地》等篇的体例相似,而且《管仲》篇中体现的主要思想,也与《管子》一书相符合,并无相悖之处。或许正是因为清华简《管仲》与现存《管子》书中各篇无相悖,所以刘向在整理《管子》时才会将其删减,《管仲》所体现的民本、治国、君道备等思想内容可见于《管子》各单篇之中,如《牧民》、《立政》、《形势》等篇,且这些篇目所述更为详细,思想更为深刻。而《管仲》篇虽也有这些思想,但较之《牧民》、《立政》等篇来说只是浅尝辄止,并没有进行详细的论述。章学诚说:“春秋之时,管子尝有书矣,然载一时之典章政教,则犹周公之有《官礼》也。记管子之言行,则习管氏法者所缀辑,而非管仲所著述。[9]此说是有道理的,管仲思想并非一时所成,应是在治国理政中不断深化的,经历一段由浅入深的过程,所以时人所记管仲之言行中有些内容看似重复,但其思想内涵却不相同的这种情况是合理的。而清华简《管仲》篇或许正是如此,其思想形成时间应较指其他相似篇目早一些,当时刘向收集各种来源相关篇目有五百六十四篇,其中《管仲》篇的思想与其他篇目重复较多,但较之其他篇目而言,其论述并不详细,所表达的内涵也稍显简略,故刘向整理时将其删去。


而且张杰先生认为“《管子》带有浓厚的齐国政府参与性质且以富国强兵为目的,这决定了《管子》在秦及西汉的流传方式与《论语》、《孟子》、《荀子》、《墨子》等诸子之书有一定的区别,即《管子》有一部分内容在秦及西汉朝廷内部通过史官来流传与承继。”[10]而这些在朝廷内部流传的篇章,后被刘向整理时所删减,民间也未有流传,所以可能带有“五度”、“六政”解释的篇目和《管仲》篇一样没有被刘向收集整理进《管子》一书中,所以并未流传下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得知。


小结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管子幼官》中的“五纪”为富国五事,针对的是百姓这一群体,从中可以看出管仲的民本思想,认为富国必先富民。《管子治国》中有“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11]清华简《管仲》第六小段桓公所问第一个问题即“民人惰怠”的问题,正好对应的也是管仲所答第一个措施“正五纪”。篇中的“五纪”为管仲答桓公所问,也是针对“民人”这一群体,二者在内容上也互通,所以我们认为此处的“五纪”非《尚书洪范》中作为纪时工具的“五纪”。而是与《管子幼官》中的“五纪”相合,而且《管仲》篇中的“四称”也与《管子四称》之义相同,可以看出《管仲》篇与《管子》一书的关系之密切,《管仲》篇或为《管子》原书中的一篇也不无可能。


而关于“五度”、“六政”与其内涵未出现在《管子》书中的原因,也和上文所分析的那样,可能是由《管子》一书在朝廷内部流传的特殊性和西汉刘向整理《管子》时而删减其内容所致。


注释:


[i]夏德靠:《先秦诸子文献与文体变迁——以〈论语〉类文献为考察中心》,《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9月,第33卷第5期,第62—70页。


[ii]黎翔凤:《管子校注》卷1,《形势》,北京: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2004年,第37页。


[iii]黎翔凤:《管子校注》卷11,《四称》,北京: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2004年,第615页。


[iv]黎翔凤:《管子校注》卷16,《小问》,北京: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2004年,第964页。


[v]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上海,中西书局,2016年,第113页。

[vi]李学勤:《有关春秋史事的清华简五种综述》,《文物》2016年第3期,第82页。


[vii]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上海,中西书局,2016年,第111页。


[ix]刘国忠:《清华简〈管仲〉初探》,《文物》2016年第3期,第89页。


[x]子居:《清华简〈管仲〉韵读》,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xianqin.byethost10.com/2017/01/14/363,2017年1月14日。


[xi]李学勤:《有关春秋史事的清华简五种综述》,《文物》2016年第3期,第82页。


[xii]黎翔凤:《管子校注》卷3,《幼官》,北京: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2004年,第140页。


[xiii]赵守正:《管子注译》,广西:广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73页。


[xiv]黎翔凤:《管子校注》卷1,《立政》,北京: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2004年,第59页。


[xv]黎翔凤:《管子校注》卷1《权修》,北京: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2004年,第56页。


[xvi]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1037页。


[xvii]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722页。


[xviii]黎翔凤:《管子校注》卷9,《霸形》,北京: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2004年,第454页。


[xix]黎翔凤:《管子校注》卷15,《正世》,北京: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2004年,第920页。


[xx]唐兰先生在《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中认为,蔑通伐,《小尔雅广诂》:“伐,美也。”伐有别人赞赏的也可以自伐,即自己夸耀,《左传襄公十三年》“小人伐其技以冯君子”,注“自称其能为伐”,这是动词。


[xxi]黎翔凤:《管子校注》卷20,《形势解》,北京: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2004年,第1179页。


[xxii]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上海,中西书局,2016年,第115页。


[xxiii]子居:《清华简〈管仲〉韵读》,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xianqin.byethost10.com/2017/01/14/363,2017年1月14日。


[xxiv]清华大学出土文献读书会:《清华六整理报告补正》,http://www.tsinghua.edu.cn/publish/cetrp/6831/2016/20160416052940099595642/20160416052940099595642_.html,第4页。


[xxv]骆珍伊:《〈清华陆·管仲〉札记七则》,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530,2016年4月23日。


[xxvi]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上海,中西书局,2016年,第115页。


[1]整理者注:“四称,《管子》有《四称》篇,注云:‘谓称有道之君、无道之君、有道之臣、无道之臣,以戒桓公。’”


李学勤先生在《有关春秋史事的清华简五种综述》中有“‘四称’一词确见于传世《管子》。《管子》的‘短语’部分有《四称》篇,戴望《管子校正》云‘四称’,‘谓有道之君、无道之君、有道之臣、无道之臣’。该篇也是桓公、管仲问答的体裁,与《管仲》相似,两者彼此有关,是很有可能的”。


子居先生则认为清华简《管仲》的作者可能读过《管子》的《四称》篇。


[2]黎翔凤:《管子校注》卷11,《四称》,北京: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2004年,第621页。


[3]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上海,中西书局,2016年,第115页。


[4]子居:《清华简〈管仲〉韵读》,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xianqin.byethost10.com/2017/01/14/363,2017年1月14日。


[5](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周礼正义》卷十,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706页。


[6](清)王先慎《韩非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451页。


[7]黎翔凤:《管子校注》刘向叙录,北京: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2004年,第3页。


[8]李学勤:《有关春秋史事的清华简五种综述》,《文物》2016年第3期,第82页。


[9]马非百:《管子轻重篇新诠》(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7页。


[10]张杰:《论史官与〈管子〉的形成》,《管子学刊》2012年第2期,第9页。


[11]黎翔凤:《管子校注》卷15,《治国》,北京: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2004年,第9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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