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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博科研 | 抗战时期历史博物馆文物南迁始末

  • 国家博物馆
  • 2021年9月30日10时

【缘起】


专题 | 历史博物馆文物南迁研究

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后,日军武力侵占中国东北,并虎视华北乃至整个华夏大地。中国的民族危机急剧加深,社会各界纷纷对国家的命运产生担忧。北平文博界,各机构出于保护文物安全、传承民族文化的目的,着手准备转移安置珍贵藏品。1933年初,山海关陷落,侵略者兵临北平城下,一场声势浩大的“文物南迁”行动正式开始。

长期以来,因故宫博物院和古物陈列所参与南迁的文物数量众多,学界关注点也主要聚焦于此二者。实际上,作为中国国家博物馆前身的“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博物馆筹备处”(本专题所涉及“历史博物馆”“国立历史博物馆”“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博物馆筹备处”为不同时期的名称),以及颐和园、国子监、天坛、先农坛、北京图书馆等机构,均克服重重困难、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文物南迁工作。其中,“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博物馆筹备处”先后通过寄存银行、迁移后方等方式,保护了大量反映中华民族文化的代表性物证。

北平文物南迁,是在民族危机深重的惨痛局面下,做出的珍藏民族集体记忆、传承国家文化基因的壮举。为全景展示这一以中国文博人为主角的英雄史诗,本刊特组织刊发一组专题文章。一方面,以民国时期相关史料为基础,梳理历史博物馆文物南迁的背景、过程及影响;另一方面,围绕南迁文物中的八种珍稀古籍进行研究,揭示其重要性。此外,本刊全文公布“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博物馆筹备处”南迁文物目录清单,以期对学界继续深入开展相关研究有所裨益。

(原刊载于《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21年第3期)




抗战时期历史博物馆文物南迁始末

文 |李守义 辛迪


内容提要
近年来,20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为保护文物所组织的文物南迁行动日益受到学界、文博界乃至文艺界的关注,针对这一事件的背景、过程及其影响,陆续发表了一批研究论文,出版了一些著作,然而,这些研究成果、回忆文章、文艺作品大都将研究、描绘的重点集中在故宫博物院、古物陈列所所组织的文物南迁上,而对于南迁重要组成部分的其他文化机构的研究则关注不够。历史博物馆从1933年2月至1935年6月,将16915件重要文物分六批南迁到南京及上海。本文拟结合当时的档案文件、往来信函以及新闻报道等史料,对历史博物馆文物南迁的背景、过程、文物播迁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系统探讨。


关键词
历史博物馆文物南迁文化抗战

近年来,20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为保护文物所组织的文物南迁行动日益受到学界、文博界乃至文艺界的关注,针对这一事件的背景、过程及其影响陆续发表了一批研究论文,出版了一些著作,然而,这些研究成果、回忆文章、文艺作品,大都将研究、描绘的重点集中在故宫博物院、古物陈列所所组织的文物南迁上,而对于南迁重要组成部分的其他文化机构的研究则关注不够。事实上,文物南迁队伍中,还有历史博物馆[1]、颐和园、天坛、先农坛、北平图书馆等机构,南迁的文物少则几百件,多则几万件,这些机构克服人员少、经费奇缺等重重困难,历经艰险,最终完成国家重要文物、图籍的南迁转移。历史博物馆等机构的南迁工作,应受到更多的关注。


本文通过搜集、整理与历史博物馆文物南迁相关的原始档案文件、书信、回忆文章以及当时的媒体报道等,对历史博物馆文物南迁的背景、过程及影响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系统探讨。


一 文物南迁背景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军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鲸吞东北,对华北虎视眈眈。1931年11月,日本特务头子土肥原贤二策动“天津事变”,挟持溥仪出关,逼中国驻军退出天津,“平市谣诼繁兴,几至一夕数惊”。为确保文物安全,历史博物馆从1931年11月13日起,除在新年期内展览景教石刻四天,及2月的四个星期日开放四天外,其余均暂行闭馆并将重要物品装箱钉锁。为加强警戒,博物馆除在各外门堆积砂袋,在墙垣上加盘带刺铁丝外,还函请北平市公安局发给馆警枪械子弹,日夜巡察。又与故宫博物院、古物陈列所共商联防办法,成立特别警卫处,联络分防,连馆员都要轮值守夜。1932年3月后,局势渐渐稳定,闭馆已三月的博物馆才又照常对外开馆。然而人心浮动之际,文物安全成为重中之重,历史博物馆在中央研究院[2]的指示下,开始着手准备重要文物迁运工作。

1933年1月,日军突袭热河边防重镇榆关,榆关陷落,山海关失守,平津门户洞开。历史博物馆再次关闭了端门及阙左、阙右两门,停止开放。对外宣布“系属修理门枢,修竣照常开放通行”[3]。日军攻陷榆关后,沿长城一线步步进逼,北平危在旦夕。

面对日军随时可能攻占北平的危险,面对战火中文物逃不脱的或遭毁坏、或被掠夺的两种命运,一些有识之士呼吁将文物南迁,以策安全。1933年1月5日,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致函南京行政院,称“榆关事出,影响北平故宫宝藏,关系全国文化,当经呈请指示在案。今事变日急,除随时设法防护外,究应如何办理,请速定夺”。易培基的考虑绝非杞人忧天。早在1894年,日本宫中顾问官兼帝国博物馆总馆长九鬼隆一便制定了《战时清国宝物搜集方法》,公然宣称“搜集大陆邻邦的遗存品乃属学术上最大之要务”,更赤裸裸地表示,“战时搜集之便,比平时易以低廉之价格得到名品”,“比平时易有搬运重物品之方法”,“战时搜集毫不悖国际公法之通义”,把搜刮邻国的文物称为“雄进国家财产”和“发扬国威”[4]。1931至1933年日寇侵华期间的事实也证明文物留存北平的风险。据伪满文教部记载,1931年东北被日军侵占后,文物图书被严重毁坏或疯狂掠夺,仅1932年3月至7月间,日伪当局就在东北焚书650余万册。1932年“一·二八”淞沪战役中,被誉为“亚洲第一图书馆”的东方图书馆被焚毁一空,五层大厦仅剩断壁残垣,馆藏几十万册中外文书刊、善本古籍损失殆尽,时人有“申沪烽烟,南地图书尽丧”之语。有鉴于此,民国政府下令将包括历史博物馆在内的北平各文物保管单位的重要文物立即装箱,准备迁移,以避免被日寇掠夺、毁坏。

二 文物南迁的准备

(一)文物装箱迁存于北平浙江兴业银行

早在国民政府下达文物南迁命令之前,为防患未然,裘善元[5]就曾多次致信已将历史语言研究所迁往上海的傅斯年[6],商议重要文物处置方案。1933年1月,傅斯年回信李济[7]、裘善元等人,认为文物迁移需在“此时缓和期中移,否则一急,再思移,必移不出也”[8]。根据当时的局势以及傅斯年的建议,1933年1月24日,历史博物馆将重要文物装为二十五箱,先将最为重要的十箱,分别编号,秘密保存于北平浙江兴业银行库房,并取有该行第二三三三号收据。

2月9日,历史博物馆将“重要物品装箱迁存北平浙江兴业银行经过”报告历史语言研究所并将物品清册函送该所,请其转送中央研究院备案。2月11日,历史语言研究所呈文中央研究院:“顷准本院历史博物馆筹备处函称,该馆物品装妥十箱存入浙江兴业银行库房,并该项物品清册,请转院备案等因。相应核同该项清册,函请贵处准予备案为荷。”[9]收到信函后,中央研究院立即复函要求历史博物馆提取部分重要文物“以备送院保存”。接到指令后的历史博物馆即刻行动,于2月12日从北平浙江兴业银行“提回第一号、第二号、第三号木箱叁只,同时另装第十一号、第十三号、第十六号叁箱(本处重要物品除铜版地图外,先后共装二十五箱)存入该行,以符原存十箱之数。”[10]最终存入北平浙江兴业银行的文物箱只编号分别为:
第肆箱(央) 第伍箱(研) 第陆箱(究) 第柒箱(院) 第捌箱(历)
第玖箱(史) 第拾箱(博) 第拾壹箱(物) 第拾叁箱(筹) 第拾陆箱(北)
文物包括瓷器、古兵器、铜镜、明器、内阁档案、印章关防等,计一千四百八十九件[11]。

(二)文物南迁的舆论准备

历史文物装箱并准备南迁一事引起了媒体的关注,相关报道见诸于报端。1933年2月9日,《益世报》以《陈列所古物昨开始装箱,历史博物馆亦奉令南迁》为题进行报道:“午门历史博物馆古物亦奉令装箱南迁,所装古物,多关系历史,如铜钱秦砖汉瓦及历代关防等项,亦随二批古物南迁。”[12]同日,《大公报》亦报道:“北平历史博物馆在午门上陈列物品,多有关于我国历史文化,昨日亦有装箱随同故宫博物院第二批古物运京消息,但据记者多方调查,该馆因昨日放假,并未开放。该馆某职员谈称,因该馆并无重要物品装箱事,决非事实云。”[13]

针对媒体的相关报道,历史博物馆进行了澄清说明,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事端。2月10日,历史博物馆致函《大公报》:“日前各报纷载本馆物品南迁,日前贵报又载本馆物品有随同故宫第二批古物运京消息。查本馆与故宫博物院并无任何隶属关系,自无随同南下之□,如果故宫有第二批古物迁移,届时本馆物品是否随同南下,自有事实可资证。”[14]

历史博物馆在此特殊时期主动通过媒体向社会声明,主要是因为针对文物迁出北平,社会各界争议颇多。很多人认为文物南迁会动摇抗战的信心,东三省沦陷,华北人心动荡,如果将文物南迁,无疑是向社会宣告,国民政府即将放弃北平以至整个华北,势必造成民心更加不安,引起不必要的混乱,不利于全民御敌。鲁迅、胡适、徐志摩、陈寅恪等人亦对文物南迁表示反对。鲁迅曾专门写了一首诗来对国民政府迁移文物之举进行讽刺,借此反对国民政府的不抵抗政策。诗云:“阔人已乘文化去,此地空余文化城。文化一去不复返,古城千载冷清清。”胡适也不赞成文物迁移,他认为古物在国际人士监视之下,未必有人敢于破坏文化古物,而且古物数量极巨,迁移并非易事,南京、上海均无适当地方进行存储。徐志摩在1931年4月20日给国民政府呈中请求故宫文物“无论巨细”,“概以不出故宫之门”。陈寅恪等高校知名教授也表示文物南迁不妥,1932年9月2日的《申报》上就有如下记载:“北大教授陈寅恪、顾颉刚、吴其昌等联名致函中央各要人林、蒋、汪、胡、蔡、于等,请勿迁移故宫古物,为祖宗留成绩,为子孙争光荣,保障古物完整,以息国人惊叹。”[15]在此背景下,历史博物馆的主动声明显得十分必要。


三 文物南迁的历史过程

面对艰难的时局,为了确保文物安全,历史博物馆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部分重要文物分为六批,通过不同方式南迁至南京、上海,由中央研究院或历史语言研究所负责接收。

(一)第一批文物南迁

第一批南迁文物是根据中央研究院要求,由“本处裘委员于二十二年二月十七日带沪”[16]。裘委员为裘善元,裘善元将“其预备南移之件,计原第一箱中重要物品叁拾陆件”[17]带到上海后,由中央研究院驻沪办事处接收。此批文物即2月12日从北平浙江兴业银行提回的第一号箱文物,包括太平天国玉玺(图一)、古玉器、宋版图书、唐人写经、利玛窦绘地图等,共计三十六件。

图一
第一批南迁文物中的太平天国玉玺,中国国家博物馆藏,《国立历史博物馆陈列物品目录之一》著录为“太平天国玉玺”,编号119,备考一栏中题写:同,甲二十五号。太平天国玉玺两方廿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由国立中央博物院接收保存

需要说明的是,第一批南迁文物原计划由裘善元直接带到南京并由中央研究院接收,后因其行程调整,这批文物便直接带到了上海。


这批文物由中央研究院驻沪办事处接收后,存放于上海浙江兴业银行保管库,定期一年。期满后,中央研究院驻沪办事处与“ 史语所接洽,将该件等交由史语所接管续存”[18]。1934 年5月3日,中央研究院驻沪办事处致函历史语言研究所:“敝处前代历史博物馆经手存放浙江兴业银行保管库之古物,日前与贵所商妥,改交贵所接管,已于四月廿八日由吴亚农先生接收。计太平天国玉玺贰方、表章经学之宝一方、圭一件、玉笏一件、琀一件、瑁一件、康熙万寿图印本一件、唐人写经肆轴、利玛窦绘地图陆轴、南怀仁绘地图印本捌轴、宋版《唐六典》一册、宋版《六韬》一册、宋版《柳州集》一册、宋版《论衡》一册、宋版《韦苏州集》一册、宋版《孟子》伍册,共叁拾陆件。其银行存据等件亦统交吴先生。相应函达,并希查照见复为荷。”[19](图二)


图二

第一批南迁文物中的《论衡》残卷,南京博物院藏,《国立历史博物馆陈列物品目录之一》著录为“宋版《论衡》”,编号309,备考一栏中题写:乙三十五号,同(即同于前编号308“宋版《柳柳州集》”备考中所写“本件廿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由国立中央博物院接收保存”)


为确保迁运至上海的文物安全,5月22日,历史博物馆呈文中央研究院驻沪办事处,嘱托其对古籍、书画等文物专门加以保护。“上项物品既由所接续保管,自属妥当。惟南方气候潮湿,宋本书及图画等件甚易霉蛀,务请加置樟脑,以防损坏。”[20]

(二)第二批文物南迁

第二批南迁文物装大小木箱三十七只,分两次(第一批计三十二只,第二批计五只)委托古物陈列所,随附运输故宫第二批古物专车,于1933年3月15日启运,南移运送南京,交由中央研究院保存。当时,历史博物馆派员向“监运古物专员李君书华,内政部司长卢君锡永,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古物陈列所委员钱桐、股长傅伯平等分别接洽”[21],确定古物陈列所可以代运后,1933年2月22日,历史博物馆正式致函古物陈列所,请其代运32 箱文物至南京。“本馆有一小部份器物,现因中央研究院需要研究,特装大木箱五只。其中二箱系储铜器,一箱为宋内府罂,余二箱为本馆在信阳、巨鹿等处发掘所得陶瓷、杂器。此外,尚有湖北舆地学会所制铜版地图二十七小箱。均经固封包钉妥当,拟乘贵所运送器物赴京沪之便,随车南移。兹将大小木箱叁拾贰支送至贵所,在启运以前敬恳暂予存置宝蕴楼库房,启运时并希随时予以关拂,上下火车均有院馆同人在站送接,上车脚力费用若干,尚祈事后开示,以便奉缴。”[22]
为保证文物交接无误,历史博物馆“取有该所收字第二二三号收据一纸,并与该所言定,凭此收据提取箱只。该项收据交由本馆裘委员[23]带院面奉。运物专车到京之时,请由本院派员携带公函并原收据,赴车站向古物陈列所傅股长伯平接收各箱,以重手续”[24]。

1933 年 3月 12日,历史博物馆再次致函古物陈列所,请其代运五箱文物至南京。“本馆前有物品大小三十二箱,送交贵所,请附第二批运输故宫古物专车,代为南运。兹尚有大木箱一只(内装铜人一具,弓二张,箭囊两个),小木箱四只(分装小铜狮及铜座),均经封固,特为奉上,请即代收赐据,敬烦一并运 至南京,候中央研究院派员至站领取,至为公感。”[25]

1933年3月15日,第二批南迁文物起运。运送文物专列到达南京浦口后,中央研究院派员领取。3月23日,中央研究院院长蔡元培致函古物陈列所(图三):“本院北平历史博物馆筹备处近附贵所运输故宫第二批古物专车之便,先后送交大小木箱叁拾柒只,第一批计共叁拾贰只,第二批计共伍只,统请贵所附运南移,蒙照办并先后发给收字第二二三号及第二三三号收据两纸,俾便凭据提取。兹闻该项木箱叁拾柒只,已随第二批古物专车运抵浦口,相应派本院职员杨隆祜携带贵所发给之收据两纸,前往领取,即希予以接洽,检齐交付,至纫公谊。”[26](图四、图五)

图三 中央研究院致古物陈列所公函


图四 第二二三号文物收据 图五 第二三三号文物收据


文物交接完成后,3月26日,历史博物馆致函古物陈列所:“前荷代运本馆大小木箱三十七只,昨得南京本院复函,均经照收无误,深为公感。”[27]


此次南迁文物共计 37箱,433件。其中编号第一箱(国)、第二箱(立)为清颁铜器,包括召仲簠(图六)、康侯鼎、内言卣(图七)、素洗、雷纹觚、牺首、子爵、盟簠、牺尊、雷纹壶,共10件 ;编号第十二箱(馆)、第十七箱(平)、第二十四箱(城)为陶瓷器,共36件 ;编号第二十五箱装有针灸铜人、多尔衮残弓柄、箭囊等,共5件 ;其余为铜刻暗射图板,共382件。

图六

第二批南迁文物中的召仲簠,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国立历史博物馆陈列物品目录之一》著录为“召仲簠(周古铜彝器)”,编号375,备考一栏中题写:午门模型内贮。“召仲簠”以次周代铜器十件于廿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由国立中央博物院接收保存



图七

第二批南迁文物中的内言卣及铭文,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国立历史博物馆陈列物品目录之一》著录为“内言卣”,编号377,备考一栏中题写:同上(即同于前编号375“召仲簠(周古铜彝器)”备考中所写“午门模型内贮。召仲簠以次周代铜器十件于廿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由国立中央博物院接收保存”)

根据之前的约定,1933年3月20日,历史博物馆向古物陈列所付“代运本馆木箱三十七只车脚运费,共计二十一元二角五分”[28]。

此批南迁文物中的十件清颁铜器,原为清宫旧藏,乾隆三十四年 (1769年 )颁领国子监,陈设于大成殿,1920年移运至历史博物馆,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其迁移情况亦受到内政部的关注。1933年3月,内政部致电“故宫既 [ 暨 ] 市府”,亦提议将“国子监周石鼓并清颁铜器,交由故宫博物院第三批古物南运”[29]。之后不久,内政部致电古物陈列所,要求其查询确认清颁铜器是否随附故宫博物院第三批古物南运,为此古物陈列所致函历史博物馆:“本所现奉内政部密电院令,国子监周石鼓并清颁铜器,交由故宫博物院,同第三批古物南运,仰即移交等因。奉此,查询清颁古铜器向由贵馆保存,兹前因相应函请查照,清颁铜器现时已否装运,即希示复为盼。”[30]

3月24日,历史博物馆回函古物陈列所:“清颁国子监古铜器共计十件,自民国元年以来即归本馆,妥慎保管。现因时局不靖,已于本月十五日分装两木箱,交由运输故宫古物专车南运至京,由中央研究院派员迎提存院,以资维护。”[31]

(三)第三批文物南迁

第三批文物仍然委托古物陈列所于1933年4月1日随附第三批运输故宫古物专车运到南京1933年3月26日,历史博物馆致函古物陈列所:“兹复有木箱肆只,其中一箱(第十三号)装有甲胄等七件,又一箱(第二十六箱)为金山模型一件,外附红木座红木几各一件 ;又二箱(第二十七、八号)分装宋代木器七件。均经固封包钉妥当,拟乘第三批运输故宫古物专车南行之便,仍请贵所代为运京,以供中央研究院保存研究。业承慨允,曷胜纫感。兹将上项木箱四只,并附件二件一并送至贵所,暂予存置,启运时尚希随时予以照拂。上下火车照前办法,均有院馆同人在站送接上车,脚力费用,事后并祈开示,以便奉缴。至感公谊。”[32]

1933 年 3月 28 日,第三批运输故宫古物专车启运。4月1日到达南京后,“此批古物卸京一部”[33],由中央研究院派人领取。

此次南迁文物共 4 箱,共 17 件。编号第十三箱(筹)装有盔甲 7 件 ;编号第二十六箱(陈)装有江苏金山模型、红木座、红木几等 3 件 ;编号第二十七箱(列)、编号第二十八箱(之)装有宋代木器及仿制宋代木椅模型 7 件(图八、图九)。


图八

第三批南迁文物中宋代木桌线描图,实物为南

京博物院藏,《国立历史博物馆陈列物品目录

之一》著录为“桌(巨鹿出土)”,编号758,备

考一栏中题写:本件廿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由国

立中央博物接收保存





图九

第三批南迁文物中宋代靠背椅线描 图,实物为南京博物院藏,《国立历史博物 馆陈列物品目录之一》著录为“椅(巨鹿出 土)”,编号759,备考一栏中题写:本件同上








1933年4月2日,历史博物馆致函古物陈列所表示感谢:“此次本馆木箱四只及木器二件,附入第三批专车,荷承贵所代为运京,深用公感。”[34]

该批文物运到南京后,曾“启封陈列以供市民参观”,以宣传中华传统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自豪感。1933年4月12日《申报》报道 :“中央研究院北平历史博物馆运来之古物内,有明朝李国桢、清朝多尔衮之将军铁甲等,宋代木桌、木椅、木门槁、金山模型、及仿制宋代木椅之模型等件。”[35]

(四)第四批文物南迁

第四批南迁文物是于1933年4月22日随附运输总理纪念品[36]运到南京。这批南迁文物由历史博物馆馆员郭建勋负责押运,运到南京后交由中央研究院保存。其中“景教石刻二方、铜鼎二座、小铁炮四尊、各种官印一箱、清历朝试策三十四箱存入自然历史博物馆,钢铁大炮四尊寄存浦口津浦货栈”[37]。

此次迁移文物数量最多,共35箱,计15241件。其中铜铁炮8尊、国子监旧存铜鼎 2件、景教石刻2方、各种官印一箱,计114件 ;清朝历科殿试策34箱,共计15115卷,包括:顺治年间 6 科、1205 卷,康熙年间 21 科、2291 卷,雍正年间 5 科、1063 卷,乾隆年间 27科、3383 卷,嘉庆年间 12 科、2046 卷,道光年间 15 科、2139 卷,咸丰年间 5 科、616 卷,同治年间 6 科、765 卷(图十),光绪年间 13 科、1607 卷。此项文物由教育部于 1919 年拨交历史博物馆,共计15237卷,本次除将“在馆陈列十二卷及一百十科各留一卷存外”[38],其余全部南迁至南京。运到南京后,殿试策先存于中央研究院自然历史博物馆,1933 年8月迁存中央图书馆[39]。

图十 同治元年壬戌科第一甲名单,中国国家博物馆藏


(五)第五批文物南迁

1935 年6月3日,历史博物馆第五批南迁文物启运,由历史博物馆委托历史语言研究所移运南京。“历史博物馆托带物品,计北魏比丘僧造像碑、西魏巨始光造像碑各壹座,并碑座贰件,分作麻袋包肆件 ;甲骨刻辞贰拾块,装壹木匣;宋版《论语》壹本、元版《韩诗外传》壹本,共壹夹板,计一纸包。”[40]

需要说明的是,此批文物计划南迁26件,实际南移24件。北魏比丘僧造像碑、西魏巨始光造像碑两座石碑因其碑体过重,并没有南迁。《大公报》1948 年4月 22 日报道 :“民国二十二年古物南迁时,该馆所陈大同出土之北魏永安三年比丘僧智等造像碑,及西魏天统六年巨始光等造像碑两座,列入南迁古物之内,嗣因石质过重,运抵前门火车站,不能装车,以致未能南行。”[41]报道中的“民国二十二年”实为民国二十四年。《国立历史博物馆陈列物品目录之一》(图一一、图一二)编制于 1928 年 6月,但在此之后的几年里,展厅展陈文物的名称修订、迁移,博物馆工作人员均在该目录“备考”一栏里记录注明,上述两件文物备考中没有石碑南迁的相关记载,亦是佐证。

图一一 《国立历史博物馆陈列物品目录之一》封面 图一二 《国立历史博物馆陈列物品目录之一》内文

(六)第六批文物南迁

据1935年7月21日《申报》报道 :“北平历史博物馆一部份古物十九日抵京,暂存于历史语言所仓库。闻以石器为多,有石狮、石碑诸物及该馆档案一批。”[42]这条简短的信息,是目前所能见到的关于第六批文物南迁唯一一条史料,信息中对文物运送的时间、范围及存放地点作了描述,但文物迁移的过程、具体文物细目、数量信息不多。

关于此次南迁文物的具体细目,根据目前所掌握的前五批南运文物清单与 1935 年9月11日傅斯年寄给历史博物馆的《历史博物馆存京物品箱件清单》对比之后可以发现,后者所列文物有前五批南运文物清单中所未列的文物,如北魏元显儁墓志(图一三)、燕下都陶瓦器物等[43]。笔者猜测,未列的文物应为此次迁往南京的文物,但此猜测尚需相关史料档案的进一步发掘予以佐证。同时,《申报》报道内容中提到“该馆档案一批”指的是该时期历史博物馆档案。现存于台北历史语言研究所傅斯年图书馆中有关历史博物馆的档案,应该是此时南迁并辗转播迁后存于傅斯年图书馆的。

图一三

北魏元显儁龟形墓志,南京博物院藏,《国立历史博物馆陈列物品目录之一》著录为“北魏元显儁墓志”,编号136,备考一栏中题写:本件铭盖计贰方,于廿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由国立中央博物院接收保存


至于此次南迁文物的具体数量,我们可以通过历史博物馆1948年12月编制的《历史博物馆各项藏品清单》中有关南迁文物数量的记载与前五次南迁文物数量比较计算得出。1948年12月,历史博物馆划归北京大学时曾编制移交清册,其中《历史博物馆各项藏品清单》中记载南迁文物总数目为“壹万陆仟玖佰拾伍件”[44],第一批至第五批南迁文物总数为15751件,二者相减的结果为1154件,应为第六批南迁文物的数量。

这样,历史博物馆分六批将16915件重要文物分别南迁到南京、上海。不过,除了上述六批南迁的文物外,历史博物馆仍有200150件藏品在北平端午门展厅展陈及库房内储藏。需要指出的是,日寇侵华期间,历史博物馆部分文物曾遭劫掠。1944年6月22日,劫走铜炮3件 ;1945年3月4日,日寇“山本富士松带同军用汽车到历史博物馆,将博物馆午门前东、西朝房所存之残废铁炮计一千四百零八尊运往他处”[46],“馆存旧炮千余竟遭掳掠献资敌用,是大恨事。虽传闻或未及销燬,姑作敌伪一重公案容再仿究焉”[47](表一)。此批文物被日寇劫掠,恰恰说明了重要文物南迁的必要性。

表一 被日军征用铜炮、铁炮清单

品名

起运年月日

件数

原存放地

重量(市斤)
搬运部队
运往地点
铜炮
1944年6月22日
3
历史博物馆
5514
甲第一四零零部队
朝鲜
铁炮
1945年3月4日
1408
历史博物馆
443160 强
甲第一八零零部队
北平北支工厂

值得一提的是,在历史博物馆文物南迁过程中,其中有两批文物是委托古物陈列所进行的。古物陈列所与历史博物馆此前虽在文物归属、午门交通等一些事情上多有龃龉 [48],但在文物迁运问题上却积极协同,高度配合。其实不仅各文化机构之间相互协同配合,内政部电令沿线军政长官派警保护,铁道部对于文物专列特予格外优惠、原车过轨的方便等,体现了全社会对文物安全的高度重视。博物馆、文物的作用和价值,在民族危亡的特殊时代背景下,民族矛盾为社会主要矛盾时,其承载的一个民族的共同记忆与身份体认,就显得格外珍贵,而保护文物的行为恰能凸显出文物所具有的凝心聚力的核心力量。


结语
1936年7月,北平历史博物馆划归中央博物院筹备处,藏品亦悉数归于中央博物院,历史博物馆南迁至南京、上海以及存于北平的文物成为中央博物院“基本物品”[49]。1937年七七事变后,南京岌岌可危,为保护中央博物院收藏的文物免遭日本侵略者的攫取和毁灭,中央博物院与故宫博物院的文物一起踏上了西迁之路,最后到达云南昆明和四川乐山安谷乡。抗战胜利后,中央博物院的文物于1947年 3月运回南京。1948年底,随着解放战争快速发展,南京国民政府要求将故宫博物院、中央博物院等文物单位所藏文物精品运往台湾。1948年12月20日至1949年1月27日,中央博物院分三批,将852箱11729件文物 [50]运往台湾。这些文物中包涵了原藏于历史博物馆的国子监周范十器 [51](图一四、图一五)及宋版《论语》[52]、元版《韩诗外传》[53]。

图一四

迁台文物中的牺尊,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国立历史博物馆陈列物品目录之一》著录为“牺尊”,编号分别为383,备考一栏中题写:同上(即同于前编号375“召仲簠(周古铜彝器)”备考中所写“午门模型内贮。召仲簠以次周代铜器十件于廿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由国立中央博物院接收保存”)


图一五

迁台文物中的子爵,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国立历史博物馆陈列物品目录之一》著录为“子爵”,编号为381,备考一栏中题写:同上(即同于前编号375“召仲簠(周古铜彝器)”备考中所写“午门

模型内贮。召仲簠以次周代铜器十件于廿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由国立中央博物院接收保存”)


历史博物馆作为中国近代第一个由政府筹办并直接管理的国立博物馆,其设立的目的就是“以京师首都,四方是瞻,文物典司,不容阙废”,“而首都尚未有典守文物之专司,乃议先设博物馆于北京”[54]。可见,历史博物馆成立之初,便以典守中华文物、守护中华文化根脉为职责。历史博物馆文物的南迁,是在中华民族处于危急存亡的关头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所采取的必要行动,这是博物馆前辈在抗日战争中所作的特殊贡献,他们尽可能地保护了文物不被日军掠夺,不被战争毁坏,对保护人类文化遗产、凝聚民族精神作出了贡献,他们的行动是反法西斯战争史上不可或缺的一页。同时,历史博物馆作为20世纪30年代文物南迁队伍中的重要一员,其文物南迁行动是抗战时期文化、教育西迁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与敌抗争的文化抗战,是中国抗日战争的有机组成部分。南迁文物得到有效的保护是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结果,亦是全民族抗战的生动体现。

现今距离文物南迁已有80多年,曾经在战乱中惨淡经营的历史博物馆已发展成为世界上单体建筑面积最大、拥有140余万件藏品的国家博物馆,是代表国家收藏、研究、展示、阐释能够充分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代表性物证的最高机构,是国家最高历史文化艺术殿堂和文化客厅。今天的博物馆人,将继续发扬当年博物馆人视文物安全为生命的精神,像爱惜生命一样守护并利用好博物馆这个宝库,将文物所承载的文明和中华文化延续的精神内核发扬光大,唤起更多人对文物保护、文明守护的重视。

(本文原刊载于《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2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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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民国时期,历史博物馆几易其名,1912年7月9日成立时称“国立历史博物馆筹备处”,1920年11月更名为“历史博物馆”,1927年8月更名为“国立历史博物馆”,1929年8月13日,国立历史博物馆划归中央研究院,定名“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博物馆筹备处”,1936年7月,历史博物馆划归中央博物院,定名“中央博物院北平历史博物馆”。为行文方便,本文统称历史博物馆。

[2]民国时期历史博物馆隶属关系几经变更,1912年成立后隶属教育部;1928年6月,历史博物馆由中华民国大学院古物保管委员会接收;1928年10月,大学院裁撤,恢复教育部,古物保管委员会改隶教育部,历史博物馆仍隶古物保管委员会;1929年6月,历史博物馆改由教育部直辖,其间或又一度交国立北平图书馆代管;1929年8月13日,历史博物馆划归中央研究院,由该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接收。

[3]《北平市政府令(1933年3月)》,《北平市市政公报》1933年第201期。

[4]参见《战时清国宝物搜集方法要旨》,转引自《东北亚考古资料译文集高句丽渤海专号》第3辑,北方文物杂志社,2001年。

[5]裘善元时任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博物馆筹备处管理主任。

[6]1929年8月13日,国立历史博物馆划归中央研究院,由该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接收,傅斯年为所长。

[7]李济时任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博物馆筹备处筹备委员会委员。

[8]《傅斯年致李济、裘善元等函(1933年1月左右)》,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傅斯年图书馆藏,档案号:考2-106。

[9]《函送历史博物馆筹备处存入银行物品清册由(1933年2月11日)》,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傅斯年图书馆藏,档案号:元280-10b。

[10][11][17][21][24]《函送移运物品清册希呈院备案由(1933年2月26日)》,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傅斯年图书馆藏,档案号:元280-10b。

[12]《益世报》1933年2月9日,第7版。

[13]《大公报》1933年29日,第4版。

[14]《来函照登》,《大公报》1933年2月14日,第3版。

[15]《北大教授请中央勿迁故宫古物》,《申报》1932年9月2日,第4版。

[16][18][20][37]《送南移物品清单,并询总理遗物存放何处,请查照见复(1934年5月22日)》,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傅斯年图书馆藏,档案号 :元 280-23b。
[19]《中央研究院上海办事处移交存放浙江兴业银行古物(1934 年5月3日)》,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傅斯年图书馆藏,档案号 :元 280-22b。[22]《本馆有小部份器物拟随车南运,并恳暂予存置宝蕴楼库房由(1933年2月22日)》,故宫博物院藏。
[23] 裘委员为裘善元,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博物馆筹备委员会委员。
[25]《本馆前有物品大小三十二箱送交贵所请附第二批运输故宫古物专车代为南运由(1933年3月12日)》,故宫博物院藏。
[26]《为本院北平历史博物馆筹备处因贵所输运故宫第二批古物之便请附运大小木箱叁拾柒只已抵浦口,特派本院职员杨隆祜前往领取,函请查照检付由(1933年3月23日)》,故宫博物院藏。
[27]《函送木箱四只,附二件,暂予存置,仍请代为运京师,脚力费事后奉缴由(1933年3月26日)》,故宫博物院藏。
[28]《函奉木箱运费计洋二十一元二角五分祈代发由(1933年3月20日)》,故宫博物院藏。
[29] 《古物陈列所照抄内政部来电(1933年3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 :J057-001-01032。[30]《古物陈列所致函历史博物馆(1933年3月)》,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 :J057-001-01032。[31]《历史博物馆致古物陈列所函(1933年3月24 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J057-001-01032。
[32]《函送木箱四只,附二件,暂予存置,仍请代为运京师,脚力费事后奉缴由(1933年3月26 日)》,故宫博物院藏。
[33]《第三批古物今日可运抵京》,《申报》1933 年 4 月 1 日,第 8 版。
[34]《此次本馆木箱附车运京装车脚力若干希开示奉缴由(1933 年 4 月 2 日)》,故宫博物院藏。
[35]《历史博物馆古物在京启封陈列》,《申报》1933 年 4 月 12 日,第 6 版。
[36] 遵照中央研究院指示,历史博物馆将孙中山纪念品四十九件移交南京陵园委员会奉安纪念馆保存。
[38]《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博物馆筹备处二十一年度报告(工作概况)》,《傅斯年全集》第六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 年,第 404 页。
[39]《清殿试策由平运到首都中央图书馆(1933年8月12日)》,《厦门图书馆声》1933年第2卷第7期。
[40]《历史博物馆托历史语言研究所运带物品(1935年6月3日)》,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傅斯年图书馆藏,档案号 :元 280-29b。[41]《历史博物馆新添陈列品,所有存品任人研究(1948年4月22日)》,《大公报》1948 年4月22日,第3版。
[42]《平古物一部份运抵京》,《申报》1935年7月21日,第 9 版。
[43]《历史博物馆存京物品箱件清单(1935年9月11日)》,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傅斯年图书
馆藏,档案号 :元 280-23b。
[44]《国立北京大学接收历史博物馆移交时各项清册(1948年12月21日)》,中国国家博物馆藏,档案号 :194503508542039。
[45]《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博物馆筹备处二十一年度报告(工作概况)》,《傅斯年全集》第六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 年,第 395 页。
[46]《直隶政委会派员将历史博物馆废铁炮运往他处的呈文等(1945年3月10日)》,北京市档案馆档案,档案号 :J001-001-00350。
[47]《历史博物馆沦陷期工作报告》,中国国家博物馆藏,档案号 :193003508542047。
[48] 李守义 :《国博往事 :历代帝后名臣画像的归属》《国博往事 :太和殿内所存满蒙藏经版归属》《国博往事 :午门城门的开放》,《文史知识》2013 年第 4、5、6期。
[49] 刘鼎铭选辑《国立中央博物院筹备处 1933年4月—1941年8月筹备经过报告》,《民国档案》2008年2期。
[50] 木南 :《有关中央博物院文物迁台史料四种》,《中国博物馆》1996年第2期。
[51] 张临生:《真赝相参的国子监周范十器》记载:“对日抗战期间,甫成立的中央博物院在四川作藏品登记的工作。民国三十三年,国子监十件铜器皆正式编目登录,典藏号分别为 J·W·一一九一一三三至 J·W·一二〇〇一三三。民国三十五年,胜利还都,民国三十七年,古物再登旅途,播迁来台”。《故宫文物月刊》1989年4月第七卷第一期。
[52]《台北故宫博物院善本旧籍总目》著录《论语注疏解经》一部,存卷十一至二十,此本即是文物南迁时历史博物馆移交中央博物院保存、后迁移至台湾的宋版《论语》。
[53]《台北故宫博物院善本旧籍总目》著录《韩诗外传》一部,存卷四,此本即文物南迁时历史博物馆移交中央博物院保存、后迁移至台湾的元版《韩诗外传》。
[54]《发刊词》,《国立历史博物馆丛刊》第一年第一册,国立历史博物馆编辑部编辑,1926年10月发行。

编辑 | 梓 烁

审校 |萧 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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