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的真伪
近年,在南京郊外及其近境出土了几种东晋时代的墓志。其中以《王兴之夫妇墓志》(图版伍)与《谢鲲墓志》(图一),最有史料价值。王兴之墓志、王兴之妇宋氏墓志《王兴之夫妇墓志》(图四、五),以今年(1965年)一月十九日出土于南京新民门外人台山,一石两面刻字。一面的刻字是:君讳兴之,字稚陋。琅耶临沂都乡南仁里。征西大将军行参军,赣令。春秋卅一。咸康六年十月十八日卒。以七年七月廿六日葬于丹杨建康之白石,于先考散骑常侍、尚书左仆射、特进卫将军、都亭肃侯墓之左。故刻石为识,藏之于墓。命妇西河界休都乡吉迁里,宋氏名和之,字秦嬴,春秋卅五。永和四年十月三日卒。以其月廿二日,合葬于君柩之右。父哲,字世俊,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秦梁二州诸军事、冠军将军、梁州刺史、野王公。弟延之,字兴祖。袭封野王公。兴之虽未著姓,南京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的同志们考证为王彬之子,是确切不可易的。《晋书》卷七十六《王彬传》云:“彬字世儒,……与兄俱渡江。……豫讨华轶功,封都亭侯。……苏峻平后,改筑新宫,彬为大匠。以营创勋劳,赐爵关内侯,迁尚书右仆射。卒官,年五十九。赠特进卫将军,加散骑常侍,谥曰肃。长子彭之嗣,位至黄门郎。次彪之,最知名。”王彬是王正的第三子,其长兄为廙,次兄为旷。旷即王羲之的父亲。王氏的原籍是琅琊临沂,郡望既合,年代亦无不合。其他和石刻中所述有关“先考”的爵位、官职、谥号,也都相符。晋成帝咸康六年为公元三四0年,兴之年三十一岁,则当生于晋怀帝永嘉三年,公元三0九年。东晋以三一七年成立,他是在童年时代,随着父兄南渡的。王彬之子除彭之、彪之外,据《世说新语·人名谱》,尚有一人名翘之,曾任光禄大夫。今又有兴之,足见王彬有子四人,而不是仅仅两人了。“征西大将军”应是庾亮。《晋书·庾亮传》:(成帝咸和九年公元334年)“陶侃薨,迁亮都督江、荆、豫、益、梁、雍六州诸军事,领江、荆、豫三州刺史,进号征西将军。”“行参军”者,据《隋书·百官志》在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侯各大将军之下都有行参军,是比较低级的属吏。左右卫、左右武侯各六人,左右武卫各八人。隋制盖因袭晋制。庾亮以咸康六年正月卒,先于王兴之之死半年以上。王兴之盖先为庾亮的行参军,后升为赣县县令。赣县在晋属江州南康郡。王羲之亦曾参庾亮军,是则兴之与羲之,不仅是从兄弟,而且还曾经共事。兴之小羲之三岁。有人拟议:《兴之夫妇墓志》,可能是王羲之所书。考虑到羲之与兴之的关系,更考虑到《兴之墓志》只书名而不着姓,显然是王家的亲人自己写的,王羲之为兴之夫妇写墓志的拟议,看来不是毫无根据的。然墓志中称谓是从写作者的身分出发,如称兴之为“君”,称兴之妇为“命妇”。《兴之墓志》中称王彬为“先考”,可见写墓志的人是兴之的胞兄弟,即当于彭之、彪之、翘之三人中求之。三人中究为那一人虽无法断定,但墓志非王羲之所书则是可以断定的。当然,先考的称谓,有时只就墓主的身份而言。如北魏元诱妻薛伯徽墓志云:“先考授以礼经”(见《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一三八),又唐吕岩诜撰张轸墓志云:“先考漪朝散大夫箸作郎”(见《八琼室金石补正》五十四卷29页),即其证。然在《兴之妇墓志》中,宋和之的亡父,却只称为“父”而不称“先考”,可见书属墓志者在称谓上是有所区别的。故《兴之墓志》中之“先考”,不仅单就兴之而言,实表示书属墓志者与王彬亦有父子关系。建康即今之南京,在晋属丹阳郡。原名秣陵,汉献帝建安十六年所置。孙权改为建业。晋武帝时复为秣陵。太康三年分秣陵之水北为建业。后避愍帝讳,改称建康。《晋书·职官志》:“散骑常侍,本秦官也。秦置散骑,又置中常侍。散骑,骑从乘舆车后。中常侍,得入禁中。……魏文帝黄初初置散骑,合之,于中司掌规谏,不典事。……至晋不改,及元康中,惠帝始以宦者董猛为中常侍,后遂止,常为显职。”“仆射,服秩印绶与〔尚书〕令同。案汉本置一人,至汉献帝建安四年,以执金吾荣邰为尚书左仆射。仆射分置左右,盖自此始。经魏至晋迄于江左,省置无恒。置二,则为左右仆射。或不两置,但曰尚书仆射。〔尚书〕令缺,则左为省主。若左右并缺,则置尚书仆射以主左事。”又“特进,汉官也。二汉及魏晋以加官从本官车服,无吏卒。”看来是官上加官的意思。卫将军有左右,职位颇高。根据《晋书·王彬传》的叙述看来,王彬是以尚书左仆射为本官,特进卫将军和散骑常侍都是死后的官上加官。王彬的地位在当时是相当显要的。关于“第二伯”的问题,南京文管会的同志们有独到的见解。他们注意到《世说新语·轻诋篇》中的一项重要资料。“王右军在南,丞相(王导)与书,每叹子侄不令。云:虎豚、虎犊,还其所如(还象个样子)。”此下注云:虎豚,王彭之小字也。《王氏谱》曰:彭之字安寿,琅琊人。祖正,尚书郎。父彬,卫将军。彭之,仕至黄门郎。虎犊,彪之小字也。彪之字叔虎,彭之第三弟。年二十而头须皓白。时人谓之“王白须”。少有局干之称。累迁至左光禄大夫。文管会来函云:“考注中彪之为彭之第三弟,又字叔虎,如版本无误,彭之尚有一第二弟。抑即翘之,或另有其人,早卒或无后,故以嗣之过继。”这说法是正确的。版本可无问题,日本金泽文库藏宋本、四库丛刊影印明本均作“第三弟”。我意,翘之当即第二弟,兴之则是第四。此可补《晋书·王彬传》的简略。又王彪之长兴之五岁,活到孝武帝太元二年(公元三七七年),年七十三,后于兴之之死三十七年。他有两个儿子,曰越之,曰临之(见《晋书·本传》)。王兴之的岳父宋哲,名见《晋书·元帝纪》:“建武元年(公元三一七)春二月辛巳,平东将军宋哲至。”他是来传达晋愍帝遗诏,要当时的琅琊王司马睿即帝位的。所以宋哲是所谓辅命之臣。晋时的将军本分四级,曰征,曰镇,曰安,曰平;东西南北都有。宋哲当时为平东将军,可见是第四级。后来升了官,晋封公爵,但《晋书》中无传。其子宋延之亦无传。《晋书·职官志》云:“魏文帝黄初三年,始置都督诸州军事,或领刺史。……及晋受禅,都督诸军为上,监诸军次之,督诸军为下。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持节,杀无官位人;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假节,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江左以来,都督中外尤重,唯王导等权重者乃居之。”今考宋哲以“使持节”冠于中外诸官职之上,其权重殆几乎和王导相等。《晋书》何以不为立传?殊觉可异。谢鲲墓志(图二),以一九六四年九月十日,出土于南京中华门外戚家山残墓中。文凡四行,横腰被推土机挖去数字,但大抵可以意补。其文如下:晋故豫章内史,陈〔国〕阳夏,谢鲲幼舆,以泰宁元年十一月廿〔八〕亡,假葬建康县石子岗,在阳大家墓东北〔四〕丈。妻中山刘氏,息尚仁祖,女真石。弟褒幼儒,弟广幼临。旧墓在荧阳。谢鲲,石刻作谢(角昆),鲲字变从角作,乃讹字。鳏字亦有从角作者。碑刻中这样偏旁讹误字多见,如竹头变作草头,示旁变作禾旁,双人旁与单人旁互易,日字旁与目字旁互易,等等,举不胜举。谢鲲是东晋初年的名士。《晋书》卷四十九《谢鲲传》云:“谢鲲字幼舆,陈国阳夏人也。……鲲少知名,通简,有高识,不修威仪。好老、易,能歌,善鼓琴。……避地于豫章。……以讨杜功,封咸亭侯。”其后,谢鲲赴豫章郡太守任。史称其“莅政清肃,百姓爱之。寻卒官,时年四十三。……追赠太常,谥曰康。”他是王衍的四友之一。《晋书·王澄传》“时王敦、谢鲲、庾、阮修,皆为衍所亲善,号为四友。”《谢尚传》:“谢尚字仁祖,豫章太守〔谢〕鲲之子也。……十余岁遭父忧。”《谢安传》:“谢安字安石,尚从弟也。父裒,太常卿。”此《晋书》中之裒,即石刻中之褒。《晋书》称“豫章太守”,《世说新语》及刘孝标注所引《晋阳秋》也同样称“豫章太守”,但石刻则作“豫章内史”。考《晋书·职官志》:“诸王国以内史掌太守之任”。又云“王,改太守为内史”。太守与内史,职权相同,只是名称上有点差别而已。但豫章郡不属于王国,而太守却也可以称为内史,可见到了东晋,连这点称谓上的小差别都在无形中消失了。《世说新语·人名谱》中有《陈国阳夏谢氏谱》,谢鲲列于第二世,其弟有裒而无广。关于谢裒的叙述如下:据石刻,谢鲲“以太宁元年(公元三二三年)十一月廿八亡”,逆推四十三年,可知鲲生于晋武帝太康元年(公元二八年)。他是西晋初年的人,经历了永嘉南渡,而属于所谓“渡江名士”之流。太宁元年在南渡后仅仅七年,当时的名士们不用说是还想恢复中原的。有名的“新亭对泣”的故事,值得在这儿引用一下:过江诸人,每至美日,辄相邀新亭,借卉饮宴。周侯中坐而叹曰:“风景不殊,正自有山河之异。”皆相视流泪。唯王丞相(导)愀然亮色曰:“当共戮力王室,克复神州,何至作楚囚相对?”(《世说新语·言语篇》)这很鲜明地表达了“渡江名士”们的心境。这同一心境,在这《谢鲲墓志》里也表达出来了。所谓“假葬建康县石子冈”,所谓“旧墓在荧阳”,都是没有忘记还要“克复神州”的。南宋陆游辞世时的诗句,有“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毋忘告乃翁”之语,这同样的遗憾,尽管谢鲲如何旷达,恐怕在弥留时也在脑子里面萦回过的。暂时埋在南方,将来还要归葬于“旧墓”。这个希望虽然落了空,但《墓志》却在今天重见天日,这在谢鲲倒是意想不到的幸运了。“石子岗”见《三国志·吴志·诸葛恪传》,言“建业南有长陵,名曰石子岗。葬者依焉”。《世说新语·言语篇》“高座道人不作汉语”条下刘孝标注引《塔寺记》:“尸黎密(西域人),冢曰高座,在石子岗,常行头陀。卒于梅冈,即葬焉。”又《陈书·任忠传》,“隋将韩擒虎自新林进军,忠乃率数骑,往石子冈降之,仍引擒虎军共入南掖门。”“阳大家”即阳大姑,古音家与姑通。《尔雅·释亲》“父之姊妹为姑”。准《兴之墓志》称:“葬于先考墓之左”,又准同时代的颜含后人之墓集中埋葬于南京老虎山南麓(详见下),可以推定此人可能是谢鲲之姐,南渡后死于江左。有的同志不同意这个意见,认为“阳大家”非谢氏族人,乃原葬在石子岗者,证据是《世说新语·伤逝篇》有卫以永嘉六年丧的记载,注云:“永嘉流人名曰,以六年六月廿日亡,葬南昌城许徵墓东。”今案许徵与卫的关系,注中并未说明。在我看来,两人可能非亲即友。朋友,在旧时是五伦之一,并不是毫无关系的。但“阳大家”究竟是否谢鲲之姐,我只说是“可能”,并未断定。希望“阳大家”之墓将来也有被发现的一天。谢鲲的妻是“中山刘氏”,可能和刘琨有些瓜葛。《晋书·刘琨传》:“刘琨字越石,中山魏昌人,汉中山静王胜之后也。”谢鲲有子二人,长子早没。次子即谢尚。《晋书·谢尚传》称:尚“七岁丧兄,哀痛过礼,亲戚之。”“善音乐,博综众艺。”“袭父爵咸亭侯。”“永和中,拜尚书仆射,出为都督江西、淮南诸军事,前将军、豫州刺史、给事中、仆射如故,镇历阳,加都督豫州、扬州之五郡军事,在任有政绩。”后留京师,署仆射事。“寻进号镇西将军,镇寿阳。”“升平初,又进都督豫、冀、幽、并四州”诸军事。病卒,年五十,无子。史称东晋有钟石之乐是由谢尚创始的。谢裒有六子,奕、据、安、万、石、铁;安最有名。孝武帝太元八年(公元三八三年)前秦苻坚进攻东晋,号称百万之众。谢安被任为征讨大都督。后击败苻坚于肥水,这是历史上有名的肥水之战。战胜后,谢安“以总统功进拜太保”。继复自请北征,遂进都督扬、江、荆、司、豫、徐、兖、青、冀、幽、并、宁、益、雍、梁十五州军事,加黄钺。真是显赫无比了。但他的北伐并没有成功。卒时年六十六。一九五八年,在南京挹江门外老虎山南麓,发掘过四座东晋墓,都是颜姓一家的。(详见《考古》一九五九年六期《南京老虎山晋墓》。)其中一号墓出土了一种砖刻的墓志,其文为:“琅耶颜谦妇刘氏,年三十四。以晋永和元年七月廿日亡,九月葬。”(图三)颜谦见《晋书·颜含传》,他是颜含的第二子。颜含被列入《孝友传》中,是“琅耶莘(县)人”,为人厌恶浮伪,不信卜筮,反对权豪。虽官至右光禄大夫,而生活朴素,为世所重。“致仕二十余年,年九十三卒,遗命素棺薄敛”。这样的人,在崇尚浮华的东晋当年,是别具风格的。颜含有三个儿子,长子名髦,次子名谦,第三子名约。据说三人“并有声誉”。长子做过黄门郎,侍中和光禄大夫。次子颜谦官至安成太守,安成郡在今江西新喻和湖南萍乡一带。第三子做过零陵太守。老虎山三号晋墓出土了一个石章,曰“零陵太守章”,那便是颜约的官章了。老虎山二号晋墓中出铜章一,六面刻字,乃颜綝字文和之墓。綝乃约之子,见《金陵通传》。四号墓中亦出一铜印,形制全同,也六面刻字,乃颜镇之之墓。镇之无可考,与綝殆属于兄弟行。晋人喜以砚殉葬,颜家四墓中共出砚六枚,陶砚四,瓷砚、石砚各一。并有墨出土,经化验,其中有的成分与现代墨同,是值得注意的。颜谦妇刘氏墓出土物中有一陶砚,灰色,圆形,三足。考晋初左太冲之妹左棻,(《左棻墓志》早年出土,文献上误棻为芳,芳乃左太冲长女名,见《左棻墓志》,不可混。)是有名的才女;谢安的侄女,王羲之的媳妇、王凝之之妻谢道韫,同样有才名;王羲之向她学过书法的卫夫人茂猗更是有名的书家;可见当时的妇女很留心翰墨。此外在镇江市东郊还出土了一种《刘墓志》(详见《考古》一九六四年第五期《镇江市东晋刘墓的清理》)。一九六二年十二月,镇江市砖瓦厂在市南郊取土,发现了一座古墓。一九六三年二月,市博物馆进行发掘,出土瓷器十数件,三足青瓷砚一件,三足黑陶砚一件,砖刻墓志两方。墓志砖面涂以黑漆,甚坚实。正反两面均刻字,两砖文字相同。其文为:“东海郡郯县都乡容丘里刘,年廿九,字彦成。晋故升平元年十二月七日亡。”(图六、七)升平元年是晋穆帝即位后第十三年。旧历既届十二月,在公元则当为三五八年。五种墓志只是三十五年间的东西。以《兴之夫妇墓志》来说,二人之死虽然相隔了八年,但墓志是一个人写的。在这儿却提出了一个书法上的问题,那就是在东晋初年的三十几年间,就这些墓志看来,基本上还是隶书的体段,和北朝的碑刻一致,只有《颜刘氏墓志》中有些字有后来的楷书笔意。这对于传世东晋字帖,特别是王羲之所书《兰亭序》,提出了一个很大的疑问。王羲之和王兴之是兄弟辈,他和谢尚、谢安也是亲密的朋友,而《兰亭序》写作于“永和九年”,后于王兴之妇宋和之之死仅五年,后于颜刘氏之死仅八年,而文字的体段却相隔天渊。《兰亭序》的笔法,和唐以后的楷法是一致的,把两汉以来的隶书笔意失掉了。旧说王羲之以三十三岁时写《兰亭序》,其实“永和九年”时王羲之已四十七岁(据清人鲁一同《右军年谱》)。这可作为旧说不尽可靠的一个旁证。王羲之自来被奉为“书圣”,《兰亭序》被认为法帖第一。但《兰亭序》的笔法和北朝碑刻悬异,早就有人怀疑。固守传统意见的人,认为南朝与北朝的风习不同,故书法亦有悬异。后来知道和南朝的碑刻也大有径庭,于是又有人说,碑刻和尺牍之类的性质不同,一趋凝重,一偏潇洒,也不能相提并论。因此,书家中分为南派与北派,或者帖学派与碑学派,问题悬而未决。其实存世晋陆机《平复帖》墨迹与前凉李柏的《书疏稿》,都是行草书;一南一北,极相类似。还有南朝和北朝的写经字体,两者也都富有隶书笔意。这些都和《兰亭序》书法大有时代性的悬隔。碑刻与尺牍的对立,北派与南派的对立,都是不能成立的。现在由于上述几种南朝墓志的出土,与王羲之的年代是相同的,就中如《颜刘氏墓志》还带有行书的味道,而书法也相悬隔。东晋字帖,特别是《兰亭序》的可靠性问题,便不能不重新提出来了。东晋字帖的种类相当多,没有工夫一件一件地加以论列,我现在只想就《兰亭序》的可靠性来叙述我的见解。《兰亭序》不仅从书法上来讲有问题,就是从文章上来讲也有问题。首先有人注意到《兰亭序》一文为梁昭明太子萧统的《文选》所未收入。因而有人推论到所以未被收入的原因。《兰亭考》卷七引陈谦说:“近世论《兰亭叙》,感事兴怀太悲,萧统所不取。”也有人说是因为《兰亭》文字有语病,如云“天朗气清”,自是秋景,以此不入《选》(陈虚中说)。又如“丝竹管弦”亦重复(丝竹即管弦),故不入《选》(陈正敏说)。以上二陈说见《兰亭考》卷八引《山樵夜话》。但也有人为“天朗气清”辩护的,以为“季春乃清明之节,朗亦明也,于义未病”。(《兰亭考》卷八引王得臣《麈史》所引或说,王得臣本人却是同意二陈说的。)这些怀疑和解说,不能说没有见地,但没有接触到问题的核心。事实上《兰亭序》这篇文章根本就是依托的!这到清朝末年的光绪十五年(公元1889年)才被广东顺德人李文田点破了。他的说法见汪中旧藏《定武兰亭》后的跋文。汪中藏本后归清金石学家端方收藏,李的跋文就是应端方之请而写的。他的议论颇精辟,虽然距今已七十五年,我自己是最近才知道有这篇文章的。我现在率性把李文田的跋文整抄在下边。唐人称《兰亭》自刘餗《隋唐嘉话》始矣。嗣此,何延之撰《兰亭记》,述萧翼赚《兰亭》事,如目睹。今此记在《太平广记》中。第鄙意以为:《定武石刻》未必晋人书,以今所见晋碑,皆未能有此一种笔意;此南朝梁陈以后之迹也。按《世说新语·企羡篇》刘孝标注引王右军此文,称曰《临河序》,今无其题目,则唐以后所见之《兰亭》,非梁以前《兰亭》也。可疑一也。《世说》云人以右军《兰亭》拟石季伦《金谷》,右军甚有欣色。是序文本拟《金谷序》也。今考《金谷序》文甚短,与《世说》注所引《临河序》篇幅相应。而《定武本》自“夫人之相与”以下多无数字。此必隋唐间人知晋人喜述老庄而妄增之。不知其与《金谷序》不相合也。可疑二也。即谓《世说》注所引或经删节,原不能比照右军文集之详,然“录其所述”之下,《世说》注多四十二(?)字。注家有删节右军文集之理,无增添右军文集之理。此又其与右军本集不相应之一确证也。可疑三也。有此三疑,则梁以前之《兰亭》与唐以后之《兰亭》,文尚难信,何有于字!且古称右军善书,曰“龙跳天门,虎卧凤阙”,曰“银钩铁画”,故世无右军之书则已,苟或有之,必其与《爨宝子》、《爨龙颜》相近而后可。以东晋前书,与汉魏隶书相似。时代为之,不得作梁陈以后体也。然则《定武》虽佳,盖足以与昭陵诸碑伯仲而已,隋唐间之佳书,不必右军笔也。往读汪容甫先生《述学》有此帖跋语,今始见此帖,亦足以惊心动魄。然予跋足以助赵文学之论,惜诸君不见我也。这跋文的临末处所说的“赵文学”是赵魏,其说见汪中跋文之一。吾友赵文学魏、江编修德量,皆深于金石之学。文学语编修云:南北朝至初唐,碑刻之存于世者往往有隶书遗意。至开元以后始纯乎今体。右军虽变隶书,不应古法尽亡。今行世诸刻,若非唐人临本,则传摹失真也。赵魏是乾隆年间人,比李文田要早一百年左右,他的见解和李的意见比起来是有些距离的。赵只是从书法上立论,而疑是“唐人临本”,或“传摹失真”,李则根本否定了《兰亭序》这篇文章,真正是如他所说的“文尚难信,何有于字”了。最近也还有人不相信李文田的说法。有人说:王羲之写《兰亭序》,在书法上不妨发挥他的独创性。又有人说:篆书和隶书是有传统历史的官书,王羲之所写的行书和真书是当时的新体字,还不能“登大雅之堂”,直到唐初才被公认,才见于碑刻;南北朝人写经字体之有隶意者,也含有郑重其事之意。这些说法,首先是肯定着《兰亭序》是王羲之的文章,在这个前提之下,对于《兰亭序》的书法加以辩护的。因此,我认为还有必要进一步来研究这个前提:《兰亭序》这篇文章,到底是真是伪。为了把问题叙述得明白易晓起见,我现在把王羲之的《临河序》和传世《兰亭序》,比并着写在下边。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地有崇山峻领,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右将军司马太原孙丞公等二十六人,赋诗如左。前余姚令会稽谢胜等十五人,不能赋诗,罚酒各三斗。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地有崇山峻领,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悟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及其所之既倦,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向之所欣,俯仰之间,以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每揽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后之视今,亦由今之视昔,悲夫!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虽世殊事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后之揽者亦将有感于斯文。这样一对照着看,很明显地可以看出:《兰亭序》是在《临河序》的基础之上加以删改、移易、扩大而成的。“天朗气清”与“丝竹管弦”为《临河序》所固有。暮春时节,偶有一天“天朗气清”是说得过去的。“丝竹管弦”连文见《汉书·张禹传》,“禹性习知音声,……身居大第,后堂理丝竹管弦”。(《兰亭考》卷八引《山樵夜话》。)可见王羲之亦有所本。至于《兰亭序》所增添的“夫人之相与”以下一大段,一百六十七字,实在是大有问题。王羲之是和他的朋友子侄等于三月三日游春,大家高高兴兴地在饮酒赋诗。诗做成了的,有十一个人做了两篇,有十五个人做了一篇;有十六个人没有做成。凡所做的诗都留存下来了。唐代大书家柳公权还书写了一通,墨迹于今犹存。在这些诗中只有颖川庾蕴的一首五言四句有点消极的意味,他的诗是:“仰怀虚舟说,俯叹世上宾。朝荣虽云乐,多毙理自因。”虽消极而颇达观。但其他二十五人的诗都是乐观的,一点也没有悲观的气息。我只把王羲之的两首抄在下边。(一)“代谢鳞次,忽焉已周。欣此暮春,和气载柔。咏彼舞雩,异世同流。乃携齐契,散怀一丘。”(二)“三春启群品,寄畅在所因。仰眺望天际,俯磐绿水滨。寥朗无崖观,寓目理自陈。大矣造化功,万殊莫不均。群籁虽参差,适我无非新。”(此据唐人陆柬之墨迹《兰亭诗》五首之二,柳公权墨迹无首二句,文字上有小异。其他典籍上所载者均于文字上小有不同。)就这两首诗看来,丝毫也看不出有悲观的气氛--第一首末句“散怀一丘”是说大家在一座小丘上消遣,这和《临河序》的情调是完全合拍的。即使说乐极可以生悲,诗与文也可以不必一致,但《兰亭序》却悲得太没有道理。既没有新亭对泣诸君子的“山河之异”之感,更不适合乎王羲之的性格。《世说新语·言语篇》中有下述一段故事:王右军(羲之)与谢太傅(安)共登冶城。谢悠然远想,有高世之志。王谓谢曰:夏禹勤王,手足胼胝。文王旰食,日不暇给。今四郊多垒,宜人人自效,而虚谈废务,浮文妨要,恐非当今所宜。”(此故事亦见《晋书·谢安传》。)请把这段故事和传世《兰亭序》对比一下吧,那情趣不是完全象两个人吗?王羲之的性格是相当倔强的,《晋书·本传》说他“以骨鲠称”。他自己是以忧国忧民的志士自居的。他致殷浩书有云,“若蒙驱使关陇巴蜀,皆所不辞”。又他谏止殷浩北伐书,痛斥当时的吏政腐败,他要“任国钧者,引咎责躬,深自贬降,以谢百姓。”又说“自顷年割剥遗黎,刑徒竟路,殆同秦政,惟未加惨夷之刑耳。恐胜广之忧,无复日矣!”阶级立场限制了他,他没有雄心以陈胜、吴广自任,而是怕陈胜、吴广起事。但尽管这样,总比那些“割剥遗黎”者要稍胜一筹。他虽然也相信五斗米教,常服药石,这是当时统治阶级的通习,并不是他个人有意遁世。他后来同王述闹意气,悲愤誓墓,永绝“贪冒苟进”。这也并不表明他的消极,不,倒是相反。他是在骂王述之流“贪冒苟进”,而不愿同流合污。王羲之的性格,就是这样倔强自负,他决不至于象传世《兰亭序》中所说的那样,为了“修短随化,终期于尽”,而“悲夫”“痛哉”起来。但这一大段文字也有它的母胎。会稽山阴同游者之一人孙绰有《兰亭后叙》,其中有这样的几句:乐与时过,悲亦系之。往复推移,新故相换。今日之迹,明复陈矣。这就是“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的不胜今昔之感的蓝本。但这倒真是两个人的感情了,不能够信手地“合二而一”。这个问题很值得研究。梁代是不会有的,因为梁人刘孝标并没有见过,他所见到的是《临河序》。《晋书》是唐太宗的“御撰”,《王羲之传》中已经有《兰亭序》,那么这篇文章必依托于唐代以前。梁与唐之间相距六十余年,这就是依托的相对年代。文章都是依托的,墨迹不用说也是假的了。说到《兰亭序》墨迹的刘餗《隋唐嘉话》和何延之《兰亭记》,李文田以为刘在先,何在后,不知何所据。今考刘书称唐玄宗为“今上”,又有“开元始年”、“开元中年”等字样。开元凡三十年,所谓“中年”必须指十五年前后。而且必须在开元以后始能对开元年间分别出始、中、晚。那么,刘书当是在天宝年间撰述的。再据唐人张彦远《法书要录》卷三中所收录的何延之《兰亭记》,末尾处却有“仆,开元十年四月二十七日任均州刺史”的自白--此语为《太平广记》所删节。看来,何记是先于刘书的,尽管二人可能是年岁相同的人。何延之的《兰亭记》叙述得十分离奇。他说《兰亭序》的墨迹“凡二十八行,三百二十四字”,这不用说是指伪造的《兰亭》了。又说“右军亦自爱重,留付子孙,掌至七代孙智永。……禅师年近百岁乃终,其遗书付弟子辩才。……至贞观中,太宗锐意学二王书,访募真迹备尽,唯《兰亭》未获。寻知在辩才处”。从此便想尽办法诱取《兰亭》,而辩才却始终推说经乱散失,不知所在。后来房玄龄推荐监察御史萧翼去骗取,费尽了苦心,终于骗到了手。太宗高兴得了不得,对于房玄龄、萧翼、辩才都给了很重的赏赐。并命“赵模、韩道政、冯承素、诸葛贞四人各拓数本,以赐皇太子、诸王、近臣。”贞观二十三年,太宗要死的时候,他向高宗耳语:“吾欲将所得《兰亭》去”。于是《兰亭序》的真迹便被葬入了昭陵。这完全是虚构的小说!宋人王铚早就表示了怀疑。他说,“此事鄙妄,仅同儿戏!太宗始定天下,威震万国,残老僧敢吝一纸耶?诚欲得之,必不狭陋若此!况在秦邸,岂能诡遣?台臣亦轻信之,何耶?”(《兰亭考》卷八引。)这驳斥得很有道理。但特别离奇的还有太宗与高宗的耳语!太宗要以《兰亭》陪葬,何必向他儿子乞讨?父子之间的耳语又是谁偷听来的?真真是莫须有的妄拟了!刘餗所述的经过却又大有不同。刘说不甚长,不妨把他的全文抄在下边:王右军《兰亭序》,梁乱,出在外。陈天嘉中,为僧永所得。至太建中,献之宣帝。隋平陈日,或以献晋王(案即后来的隋炀帝),王不之宝。后僧果从帝借拓,及登极,竟未从索。果师死后,弟子僧辩得之。太宗为秦王日,见拓本惊喜,乃贵价市大王书,《兰亭》终不至焉。及知在辩师处,使萧翼就越州求得之。(一作“乃遣问辩才师,欧阳询就越州求得之”。)以武德四年入秦府。贞观十年,乃拓十本以赐近臣。帝崩,中书令褚遂良奏:“《兰亭》,先帝所重,不可留。”遂秘于昭陵。刘与何的说法大相悬异,但刘文比起何记来较为翔实。在这里,骗取的花样没有了,耳语没有了,僧辩才的抗命也没有了。王铚是相信刘说的。他说,“刘餗”父子世为史官,以讨论为己任,于是正文字尤审。”姜夔也曾经把刘何两人的不同处对比过,他还提到“梁武(帝)收右军帖二百七十余轴,当时唯言《黄庭》、《乐毅》、《告誓》,何为不及《兰亭》?”(《兰亭考》卷三引。)姜是有识见的,但他同样是深信《兰亭》的人,故只把问题提出,没有穷追到底。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兰亭序》是梁以后人依托的,梁武帝当然不会见到。其实在梁武帝当时,连他所见到的钟王真迹已经就少得可怜了。我们请注意一下《法书要录》卷二所收的梁武帝与陶宏景之间往来论书的书简吧。我只摘录几条在下边,以供举一反三之便。梁:“《乐毅论》乃微粗健,恐非真迹。《太师箴》小复方媚,笔力过嫩,书体乖异。”陶:“逸少(王)有名之迹不过数首。《黄庭》、《劝进》、《像赞》、《洛神》,此等不审犹得存不?”“谬袭《古墓文》一纸是许先生书。”梁:“钟(繇)书乃有一卷,传以为真。意谓悉是摹学,多不足论。”这可表明:在梁武帝时,钟王的真迹已经寥如晨星,而依托临摹的风气却已盛极一时。梁人虞和《论书表》(见《法书要录》卷二)说到晋宋人伪造大小二王书的情况,如“以茅屋漏汁,染变纸色”等。说得非常具体。还有值得注意的是:梁代的书画典籍,在梁元帝承圣三年十二月(公元555年)还遭了一次大劫。那就是西魏的于谨攻陷了江陵(当时梁的首都),“元帝将降,乃聚名画、法书及典籍二十四万卷,遣后阁舍人高善宝焚之。……于谨等于煨烬之中收其书画四千余轴归于长安。故颜之推《观我生赋》云“人民百万而囚虏,书史千两(辆)而烟扬。史籍以来,未之有也。普天之下,斯文丧矣””。(见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一《叙画之兴废》。)二十四万卷的数目或作“七万”,或作“十四万”,或作“十余万”。古人一卷如今人一册,二十四万不算太多,“七万”或“十四万”却嫌太少。经过这一浩劫,梁武帝所收右军帖二百七十余轴,究竟还保留多少,是无法肯定的。到了唐初,时代又相隔了一百多年。中间由于丧乱,书画还继续有所损失。然由于朝廷的奖励收购,钟王真迹却如雨后春笋一样,涌现了出来。太宗皇帝肇开帝业,大购图书,宝于内库。钟繇、张芝、芝弟昶、王羲之父子书四百卷,及汉、魏、晋、宋、齐、梁杂迹三百卷。(徐浩《古迹记》,《法书要录》卷三。)自太宗贞观中搜访王右军等真迹,出御府金帛重为购赏。由是人间古本纷然毕进。帝令魏少师(徵)、虞永兴(世南)、褚河南(遂良)等定其真伪。右军之迹凡得真行二百九十纸,装为七十卷;草书二千纸,装为八十卷。小王及张芝等亦各随多少,勒为卷帙。(韦述《叙书录》,《法书要录》卷四。)“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这真可以说是洋洋大观了。尽管有魏、虞、褚诸人加以鉴定甄别,但他们的鉴别似乎没有梁武帝、陶宏景那么谨严。请看褚遂良撰的《晋右军王羲之书目》吧。(见《法书要录》卷三。)他把梁武帝“恐非真迹”的《乐毅论》列为“正书第一”,把依托的《兰亭序》列为“草书第一”。这是可以相信得过的吗?答案是:“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至于刘、何两人之说到底是刘真何伪,或者两者都伪,或者各有部分真实呢?我看,以第三种的可能性最大。特别是两说之中都有智永,是一位关键性的人物。这个人很值得重视。智永是陈代永兴寺的僧人。他是有名的书家。据说他临书三十年,能兼诸体,尤善草书,他的真草书《千字文》就写了八百多本,石刻至今还保存在西安碑林中。隋炀帝曾经称赞他的书法是“得右军之肉”。《淳化阁法帖》卷七曾把智永署名的《承足下还来》一帖,收为王羲之书;这虽然出于编者王著的疏陋,但也并不是毫无来由的。“铁门限”的故事属于他,“退笔冢”的故事也属于他。据说,向他求书的人太多,连门限都被踏穿了,故不得不用铁皮来保护着。又据说,他使用过的废笔头装了十几缸,每缸可容几石,后来把它们埋成了一个大土堆。象这样一位大书家是能够写出《兰亭序》来的,而且他也会做文章。不仅《兰亭序》的“修短随化,终期于尽”的语句很合乎“禅师”的口吻,就其时代来说也正相适应。因此,我乐于肯定:《兰亭序》的文章和墨迹就是智永所依托。请看世传墨池堂祖本智永所书的王羲之《告誓文》吧。帖后有“智永”的题名,用笔结构和《兰亭序》书法,完全是一个体系。智永书《告誓文》世称为智永所“临”,更有人说是“集字”,其实都是臆说。王羲之墨迹早于梁代已入于秘府,智永何从得而临摹?墨池堂本其所以称为“祖本”者,因传世尚有石刻残本和玉烟堂本都是墨池堂本的复刻。墨池堂本缺“渐”、“贪”二字,后二本亦缺;墨池堂本“乏”字颇似之字,而石刻残本竟误为“之”。石刻残本后半残缺,有无“智永”题名不得而知;玉烟堂本则把“智永”题名删去了。这是有意假充王羲之的真迹,那才是后人的作伪,智永是不能负责的。前代也有人说过:“《兰亭修禊前序》,世传隋僧智永临写。……永师实右军末裔,颇能传其家法。”(《兰亭考》卷六引钱塘吴说语。)又有人说“隋智永亦临写刻石,间以章草。”(《兰亭考》卷五。)两者都说为“临写”,虽然没有把真相透露出来,但智永和《兰亭》有密切关联是很明显的。我估计,智永写《兰亭》应该不只一本,象他写的《千字文》有八百多本的一样,故旁观者以为他在“临写”而已。我在这里要作一交代:我说《兰亭序》依托于智永,这并不是否定《兰亭序》的书法价值;也并不是有意侮辱智永。不,我也承认《兰亭序》是佳书,是行书的楷模,这是不能否认的。我把《兰亭序》的写作权归诸智永,是把应享的名誉归还了主人。我自己也是喜欢《兰亭序》书法的人,少年时代临摹过不少遍,直到现在我还是相当喜欢它。我能够不看帖本或墨迹影印本就把它临摹出来。这是须得交代明白的。唐初弘福寺的僧人怀仁,集王羲之书而成的《大唐圣教序碑》建立于唐高宗咸亨三年(公元六七二年),上距太宗之死仅二十三年。序中有不少的字采集自《兰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有两个“群”字,一个见“导群生于十地”,另一个见“拯群有之涂炭”。两个“群”字都采自《兰亭序》的“群贤毕至”。《兰亭》的“群”字,所从羊字的竖划有破锋,《圣教》的两个“群”字也照样临摹出原有的破锋。这就证明怀仁的临摹是怎样地认真;而且也证明唐初流传的《兰亭序》的写本或临摹本,同传世的帖本或墨迹本,是一致的。《兰亭序》的书法,在唐初已经享受着十分崇高的称誉。孙过庭在他的《书谱》里说:“《乐毅论》、《黄庭经》、《东方朔画赞》、《太师箴》、《兰亭集序》、《告誓文》,斯并代俗所传,真行绝致者也。”又说:“兰亭兴集,思逸神超。”《书谱》写于武则天垂拱三年(公元六八七年),而《兰亭序》已经在民间流传遍了,被称为行书的最高峰,可见它的影响之深远。敦煌也曾发现过《兰亭序》的民间写本(现藏巴黎),虽然字迹拙劣,不知道是何人所书,但系唐代写本是无可怀疑的。《兰亭序》的书法有这样崇高的盛誉,故在开元、天宝年间所流传的关于它的“佳话”,差不多就和神话一样了。象陪葬昭陵一事,在我看来,就是神话。何延之的耳语说自是虚构,“刘餗”的褚遂良奏请说也应该是莫须有的。奏请说既已成为“佳话”流传,同时代的何延之,身为刺史和上柱国,何以竟不知道而造作“耳语”,并敢于向上方进呈?这就证明:奏请说也只是圆诳而已。总之,《兰亭序》是依托的,它既不是王羲之的原文,更不是王羲之的笔迹。那么,王羲之的笔迹究竟应该是怎样?先请注意一下离王羲之只有一百六十年左右的梁武帝的《书评》吧。这篇《书评》是根据袁昂《古今书评》(见《法书要录》卷二)而把它稍稍整理、润色、扩充了的。袁昂以梁武帝普通四年(公元五二三年)奉命评书,他只评了二十五人,梁武帝却扩充为三十四人。评语大同小异,唯袁昂文字颇零乱,疑有错简,故今不根据袁昂,而根据梁武帝。梁武帝总比唐人较多地看见过王羲之的笔迹。隋僧智果所书梁武帝《书评》被收入《淳化阁法帖》中。其中关于王羲之的评语是这样:“王右军书,字势雄强,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故历代宝之,永以为训。”“字势雄强”和性格倔强很相一致,但《兰亭序》的字势却丝毫也没有雄强的味道。韩退之的《石鼓歌》早就讥讽过,“羲之俗书趁姿媚”,《兰亭序》的字迹是相当妩媚的。清人包世臣,在他的《艺舟双楫》中也说:“《书平》谓“右军字势雄强”,……若如《阁帖》所刻,绝不见“雄强”之妙。即《定武兰亭》亦未称也。”(见《艺舟双楫》卷四。)《阁帖》即《淳化阁法帖》,其第六、七、八诸册收入了王羲之的草书,在包世臣看来,连那些字迹都是有问题的。唐人张怀的《书议》(《法书要录》卷四),列王羲之的草书于八人之末。他也早就说过:“逸少(草书)则格律非高,功夫又少。虽圆丰妍美,乃乏神气,无戈戟锐可畏,无物象生动可奇。”又说:“逸少草,有女郎材,无丈夫气,不足贵也。”这些批评是相当严峻的,和梁武帝的《书评》恰恰相反。这就表明:现存王羲之草书,是否都是王羲之的真迹,还值得作进一步的研究。但梁武帝的《书评》评得却很抽象,有意追求辞藻。所谓“字势雄强”,所谓“龙跳天门,虎卧凤阙”,使人很难仿佛王羲之的字迹到底是怎样一种体裁。关于这个问题,康生同志就文献中作了仔细的探索。他认为“王羲之在唐以前和唐初是以善草隶、隶书、章草著名的。”他收集了资料五条如下:(一)“羲之少朗拔,为叔父所赏,善草隶。”(见《世说新语·言语篇》“谢太傅语王右军”条下刘注。)(二)“羲之书在始未有奇,殊不胜庾翼、郄,迨其末年,乃造其极。尝以章草答庾亮,亮以示翼。翼叹服,因与羲之书云:“吾昔有伯英章草书十纸,过江亡失,常痛妙迹永绝。忽见足下答家兄书,焕若神明,顿还旧观”。”(见梁代虞和《论书表》,亦见《晋书·王羲之传》。)(三)“及长,辩瞻,以骨鲠称,尤善隶书,为古今之冠。”(见《晋书·王羲之传》。)(四)“有七子,知名者五人。玄之早卒。次凝之,亦工草隶。”(见《晋书·王羲之传》。)(五)“献之……工草隶,善丹青。……时议者以为羲之草隶,江左中朝,莫有及者。献之骨力远不及父,而颇有媚趣。”(见《晋书·王献之传》。)康生同志说:“王羲之的字迹,具体地说来:应当是没有脱离隶书的笔意。这和传世《兰亭序》和羲之的某些字帖,是大有径庭的。”这见解非常犀利。我也找到了一些补充证据值得在这儿叙述。梁代书法理论家庾肩吾有《书品》一文,他把汉魏以来迄于梁代的名书家一百二十八人分为三等九品,统称之为“善草隶者”。其中包含着王羲之与王献之父子,王羲之是上上品三人中的第三人,王献之是上中品五人中的第五人。何谓“草隶”?庾肩吾是分开来说的,草是草书,隶是隶书。“寻隶体发源秦时,隶人下邳程邈所作。始皇见而重之,以奏事繁多,篆字难制,遂作此法,故曰隶书。今时正书是也。“草势起于汉时,解散隶法,用以赴急。本因草创之义,故曰草书。建初中京兆杜操始以善草知名,今之草书是也。”隶书是没有问题的,这儿所说的“今之草书”指的是章草。建初是后汉章帝的年号,后人虽然有的把章草说成为章帝所造,其实是章帝时代所开始流行的一种写表章的草写隶书,字字分离,不相连接。故庾又云:“隶既发源秦史,草乃激流齐相,跨七代而弥遵,将千载而无革。”自秦至梁为“七代”,这是说梁代以前,正书就是隶书,草书就是章草。庾所说的过去的事是正确的,但他说到将来千年也不会变,那就没有说对。“齐相”即指杜操。杜操之名,后人书中每改为杜度,如庾肩吾《书品》列“杜度伯度”于上中,谓“杜度,滥觞于草书,取奇于汉帝,诏复奏事。皆作草书”。“汉帝”即指汉章帝。唐人张怀《书断(中)》(《法书要录》卷八)列杜度于“精品”,云“后汉杜度字伯度,京兆杜陵人。御使大夫延年曾孙,章帝时为齐相,善章草。”又引萧子良云“本名操,为魏武帝讳,改为度。”怀不同意萧说,谓“蔡邕《劝学篇》云“齐相杜度,美守名篇”,汉中郎不应预为武帝讳也。”其实萧子良是说后人为曹操讳,非杜操自讳。怀似将杜操与杜度判为二人,在其《书断》(上)》(《法书要录》卷七)论章草条下,既引萧子良说“章草者汉齐相杜操始变稿法”,又云“至建初中,杜度善草,见称于章帝,上贵其迹,诏使草书上事。”杜操与杜度既误为两人,因而“汉齐相”亦有误作“魏齐相”者。如齐人王僧虔录《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法书要录》卷一)云:“京兆杜度为魏齐相,始有草名。”此又后人妄作聪明者所臆改。唯庾氏《书品》中杜度与杜操之名亦歧出,此盖由于讳改未尽,或则回改未尽。(前代讳者,后代因不讳而又改回原字,故书中往往零乱。)窦臮《述书赋(上)》窦蒙注:“杜操字伯度,京兆人,终后汉齐相。章帝贵其迹,诏上章表,故号章草。”(见《法书要录》卷五。)此最为翔实。还请注意《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那篇纪录吧。羊欣是王献之的弟子,是晋宋两代的人。文中在草书之外还有所谓“草稿”,或单称“稿”。一、卫字伯玉,“更为草稿。草稿,相闻书也”。(“相闻”乃尺牍之意。)说到王羲之,则是“博精群法,特意草隶”。草、隶者章草与隶书。这和王献之“善、隶、稿”对照起来看,草书与稿书的差别、大王与小王的差别,可以一目了然。宋代宗炳的九体书中,“稿书”与“半草书”、“全草书”并列(见《法书要录》卷二梁庾元威《论书》),宋代王《文字志》(见《法书要录》卷一)在“古书有三十六种”中亦以“稿书”与“草书”并列。这些都证明:唐以前所说的“草”是章草,唐以后所说的“草”是“稿书”。章草有一定的规律,“稿书”则比较自由。故张芝曾云:“囱囱不暇草书”,是说没有工夫作有规律的章草,只好写“稿书”。实际上“稿书”并不始于卫,特卫的稿书写出了风格而已。近代发现的西陲魏晋竹木简上的文字其实都是“稿书”。但那些稿书虽然没有章草那么谨严,却总还保留着隶书的笔意。这是时代使然,任何变化都是有一定的过程的。我很欣赏上举李文田的推测,“故世无右军之书则已,苟或有之,必其与《爨宝子》《爨龙颜》相而后可”。请注意,他说的是“相近”,也就是说必须有隶书笔意而后可。隶书的笔意究竟是怎样的呢?具体地说来,是在使用方笔,逆入平出,下笔藏锋而落笔不收锋,形成所谓“蚕头”和“燕尾”。南北朝人的碑刻字或写经书,虽已收锋,仍用方笔;凡一点一划、一起一收,笔锋在纸绢等上转折如画三角形。这样的用笔法,就是所谓隶书笔意。再者,李文田所提到的《宝子碑》(图版贰),以清乾隆四十三年出土于云南曲靖县南七十里杨旗田,后移入城内武侯祠侧。《龙颜碑》(图版贰)在云南陆良县东南二十里贞元堡,直到清代道光年间才被当时的云贵总督阮元幕下的文人们所注意到,而加以重视。《宝子》刻于东晋安帝义熙元年(公元四○五年)五月。--碑文作“太亨四年,岁在乙巳,四月”,盖安帝元兴元年(公元四○二年)曾改元为太亨,后又改回元兴,元兴只有三年,于第四年春正巳改元为义熙,陆良道远,不知道中央已屡次改元,故犹沿用太亨年号至于四年四月。《龙颜》则刻于宋孝武帝大明二年(公元四五八年)。有趣的是,《王兴之夫妇墓志》的字迹与《宝子》极相类似,而《谢鲲墓志》的字迹则与《龙颜》相近。这可证明,在南朝的晋宋时代,无论在中央或极辟远的地方,文字结构和北朝的碑刻完全是一个体段,对于两汉的隶书都是一脉相承的。这就是李田所说的“时代为之,不得作梁陈以后体”。故有《王兴之夫妇墓志》与《谢鲲墓志》的出土,李文田的预言可以说已经实现了一半。我很相信,在南京或其近境的地下,将来很可能有羲之真迹出土,使李的预言能得到全面的实现。姑且写在这里,作为第二次的预言。文章脱稿后,我同一位对于文字学和书法都有研究的朋友谈及李文田的说法。出乎意外的是,这位朋友却不以李说为然。他认为《临河序》是节录,文后的四十个字是把文外的记事掺杂进去了的。我只得请他把《兰亭墨迹》的神龙本,拿出来研究一下。这是所谓《冯承素摹本》(图版壹)。因为唐人把隔水换过,一首一尾还留下“神龙”二字的长方形半印。文前剩下“神龙”二字的左半,文后剩下右半。“神龙”是唐中宗的年号,在存世墨迹本中,大家倾向于以这本为最好。它的真迹尚存故宫博物院,我曾经亲自去对勘过。我对不同意李文田说的朋友说道:暂且把文章的真伪避开,就字论字吧。依托者在起草时留下了一个大漏洞。那就是一开始的“永和九年,岁在癸丑”的“癸丑”两个字。这两个字是填补进去的,属文者记不起当年的干支,留下空白待填。但留的空白只能容纳一个字的光景,因此填补上去的“癸丑”二字比较扁平而紧接,“丑”字并且还经过添改。这就露出了马脚,足以证明《兰亭》决不是王羲之写的。在干支纪岁盛行的当年,而且已经是暮春三月了,王羲之写文章,岂有连本年的干支都还记不得,而要留空待填的道理?……我的话还没有十分说完,朋友已经恍然大悟了。《兰亭序》是依托,看来是无可争辩的。说到了《神龙本兰亭墨迹》,在这里不妨再写出一些我自己关于它的看法。照我看来,这个墨迹本很可能就是真迹。它不是临摹本或者“响拓本”。原文二十八行,基本上是用浓墨写成的,但有三个字的墨色较淡而润。那就是“齐彭殇为妄作”句中的彭、殇、为三个字,彭字较淡,殇字稍浓,为字又转淡。这是在写属中笔尖蘸了两次水的原故。还有,几处删改的字句使用了三种墨笔,即浓笔、淡笔、半浓半淡笔。为明了起见,我在这里画出一个表来。半浓半淡笔良可(二十五行)夫(二十五行)因(十三行)“痛”字是由“哀”字改的,初稿为“岂不哀哉”,改定为“岂不痛哉”。末行“文”字,也是序文最后一字,先写为“作”,用淡墨笔涂去,然后用浓墨笔改写为“文”。即“将有感于斯作”被改定为“将有感于斯文”。“向之”二字,初稿为“于今”。即“于今所欣,仰之间,以为陈迹”用淡墨笔被改定为“向之所欣,仰之间,以为陈迹”。原用“于今”,很明显地还保留着孙绰《兰亭后序》中的“今日之迹,明复陈矣”的胎盘。“每”字最值得注意。它是先用浓墨笔写成“一”字,然后用淡墨笔添写为“每”字,故一字之中有浓有淡。为什么要这样改?那是因为在修辞上避免文字的重复。初稿是“一揽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一句之中有两个“一”字,故把上字改为“每”。第二十五行的一句初稿的“良可悲也”是用浓墨笔写的,用半浓半淡笔涂去“良可”二字,又把“也”字改为“夫”。于是“良可悲也”便被改为“悲夫”两个字。这些改动,特别是用三种墨笔来改动,这是表明着文章在定稿过程中经过反复的修改。在前也有人注意到这些,但他们坚信《兰亭序》是王羲之自己做的,自己写的,故认为是临摹者仔细地临摹了王羲之的稿本,连笔墨的浓淡都照样临摹出来了。这是为先入之见所囿的见解。今天我们知道《兰亭序》既不是王羲之的《临河序》,更不是他的亲笔,那就用不着再走弯路,可以直捷了当地说:今存神龙本墨迹就是《兰亭序》的真本了。这个墨迹本应该就是智永所写的稿本,同他所写的《告誓文》和别人临他所写的《归田赋》,笔迹差不多完全相同。神龙本有石刻本传世,在第十三行(“或因寄所托”云云)与第十四行(“趣舍万殊”云云)之间,有“贞观”、“褚氏”、“绍兴”三印,而故宫博物院所藏墨迹本却只有“绍兴”一印,而无“贞观”与“褚氏”二印。因此,也有人怀疑墨迹本的可靠性。其实这是把问题弄颠倒了。这不是墨迹本有问题,而是石刻本的“贞观”与“褚氏”二印是被后人移植上去的。还有,墨迹本的前隔水,在重新裱装时,左侧的边缘被剪去了二分左右,以致前隔水上原有的题字和印章略被剪损。至于前后隔水上的印章与刻本不尽相同,那些都是刻石者玩弄的诡诈,不足为异。在这里,随带着再谈一谈羲献父子的异同。唐人张怀的《书估》(《法书要录》卷四)写于天宝十三年,其中有下列一段故事:子敬年十五六时,常白逸少云:“古之章草,未能宏逸,颇异诸体。今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不若稿行之间。于往法固殊,大人宜改体。”逸少笑而不答。这同一故事,又见张怀的《书议》(《法书要录》卷四)及《书断》(上)》(《法书要录》卷七),怀当有所本。这个故事,和陶宏景《与梁武帝论书启》中所谈到的另一个故事,表面上虽似矛盾,而实质上是相通的。逸少自吴兴以前诸书犹为未称。凡厥好迹,皆是向在会稽时永和十许年中者。从失郡告灵不仕以后,略不复自书,皆使此一人,世中不能别也。见其缓异,呼为末年书。逸少亡后,子敬年十七八,全仿此人书,故遂成,与之相似。由这两个故事看来,在书道发展史中,羲之是属于守成派,献之和羲之晚年的代笔者,则是革新派。献之幼年,他的父亲说他“善隶书,咄咄逼人。”(见王羲之《致郄昙论婚书帖》。)但他稍长后,认识到了社会的要求,感觉到书法必须改革,应该采取“稿行之间”的道路。稿书,速度快。行书,容易认。在这个基础之上而追求艺术化,则可适用而美观。这正是后来书法发展的道路。羲之晚年的代笔者,可惜陶宏景未记其姓名,看来他倒是羲献父子之间的桥梁。羲献字帖每每混淆,可在这里找到它的钥匙。例如,《淳化阁法帖》所收的王献之字帖中,有《玄度时往来帖》与《玄度何来迟帖》,是比较豪放的字体,前者提到谢尚,后者提到谢安,前人以为乃羲之语,非献之书。在我看来,很可能就是这位无名氏的代笔者所留下的痕迹。合乎社会的要求,便会受到社会的欢迎。故王献之书,在当年是曾经受到过盛大欢迎的。陶宏景的《论书启》中说道:“比,世皆高尚子敬。子敬、元常(钟繇),继以齐名。贵斯式略,海内非唯不复知有元常,于逸少亦然。”这倒真是做到了“咄咄逼人”的地步。守成派对于献之是不大满意的,他们崇尚古雅,以钟繇、王羲之为轨范。梁武帝和陶宏景都是属于守成派。有名的梁代书家萧子云,就是受到梁武帝书论的影响,由学习献之,改而崇尚钟繇。他也有《致梁武帝论书启》(见《法书要录》卷一),其略云:臣昔不能拔赏,随世所贵,规模子敬,多历年所。……十余年来,始见敕旨论书一卷,商略笔势,洞达字体。又以“逸少不及元常,犹子敬不及逸少”,因此研思,方悟隶式。始变子敬,全法元常。这可表见在书法变革时期中的波动。然而“稿行之间”的道路,却是开拓出了梁陈以后,特别是隋唐以后的书法主流。这一变化,到唐代的颜真卿而登峰造极。颜真卿有字帖自述云:“自南朝来,上祖多以草隶篆籀为当代所称。及至小子,斯道大丧。”颜真卿说得很客气,其实这是时代使然,并不是他不守祖训。就给大小篆书之让位于隶书章草一样,隶书章草随着时代的进展也不能不让位于真书和行草书了。后人所崇拜的王羲之字迹,大都不是王羲之自己写的。“法帖第一”的《兰亭序》便道穿了其中的消息。王羲之的章草传世很少,而他的隶书则从来没有看见过。后人所传的王羲之,大抵是经过粉饰(或者可以称为“圣化”)后的王羲之。当然,篆、隶、章草还是有生命力的,就连殷代的甲骨文和殷周的金文都依然为世所宝贵,为书法家所临摹。但它们是作为纯粹的艺术品,而不是作为通用的文字工具了。今天的文字更有剧烈的改变,知道了今天,便可以更好地了解昨天。最后,我还想提到近年(一九五六年二月上旬)在武昌东北郊的河家大湾,由武汉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所发现的齐永明三年(公元四八五年)的《刘觊买地券》(详见《考古》一九六五年四期中的《武汉地区四座南朝纪年墓》),其中的刘觊墓出现了一方砖刻的买地券,文多至四百余字,大抵完好。砖券现存历史博物馆(见图八及所附释文)。券文的内容,和往年山西出土的《张叔敬瓦缶文》(汉熹平二年所书)大抵相同。这两件古文书,不仅可以考见当时民间书法的体裁,而且还可以考见未受印度影响以前的民间信仰的轮廓。特别有趣的是:地下官吏是地上官吏的翻版,阴间是阳间的翻版。从《刘觊买地券》的文字看来,仍然还保留着一定的隶书味道,但和后来的真书、行书也相差不远了。这正证明书法的发展,确实在采取着王献之所说的“稿行之间”的道路。顷得南京文管会五月十九日来信,言于兴之墓旁又发现王彬长女丹虎之墓,出土物较为丰富。有砖志一块(图版陆),其文为:
晋故散骑常侍特进卫将军尚书左仆射都亭肃侯琅耶临沂王彬之长女字丹虎,年五十八。升平三年七月廿八日卒。其年九月卅日,葬于白石,在彬之墓右。刻砖为识。来信云:“《王丹虎砖志》之出土,证明前所考兴之即王彬之子,已确凿无疑。”这是可以完全肯定的,将来王彬之墓也很有可能被发现。目前文管会“正积极着手编写发掘简报”,很希望能够早一天见到。由寄来的拓片看来,《丹虎墓志》和《兴之夫妇墓志》是一人所书。字迹完全相同。《丹虎墓志》中两次直称王彬之名,看来这些墓志都不会是王彬的儿子写的,也不会是王羲之写的。在封建时代,儿子不好直写父亲的名字。王彬是王羲之的叔父,论理也得回避。王羲之父子对于家讳的回避颇严。王虚舟《淳化秘阁法帖考正》卷六引顾汝和说云:逸少祖名“正”,故王氏作书,正月或作“初月”,或作“一月”。及他正字皆以“政”代之也。王虚舟更加以引伸,谓“近人不解此义,多以求正为“政”。或以孔语解之曰“政者正也”,不妨通用。又以郢人善用斤,移为“郢政”、“斧政”,愈远愈讹,可为一笑也”。的确是可笑。今天的一些旧式的书画家或诗人,一直还在沿用着“法政”、“雅政”等字样。这是在回避一千多年前的江左王家的家讳了。应该把这些陈腐的笑料,一扫而空。王丹虎未言其夫家,看来是未出嫁的。女子名虎是很少见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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